※ [本文轉錄自 NTU-PTC 看板]
作者: AUGUSTIN (真實面對自己的一切) 看板: NTU-PTC
標題: 倫理論壇(2000_10)
時間: Fri Jan 19 10:18:05 2001
倫理論壇
製造生命來拯救生命
Jeffrey P. Kahn (明尼蘇達大學生命倫理中心主任)作
張至寧╱編譯
孫效智(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校訂
一個受到國際矚目的故事正在明尼蘇達大學上演:六歲大的莫莉˙納許和她
的家人正在等候一項測試的結果報告,這份報告將顯示莫莉的幹細胞移植手術是
否成功,而幹細胞取自她剛出生的弟弟亞當。不論結果如何,為了創造適合移植
幹細胞的亞當所採取之方法是十分受爭議的,這使得納許這一戲劇化案例蒙上
一層陰影。
莫莉生來帶有一種稱為「先天性再生不良性貧血症」(Fanconi anemia)的
遺傳疾病,這種病使得病患必須在早年接受骨髓移植才能得以存活;但莫莉並無
兄弟姊妹,她的父母和她的組織相容性又不夠接近,因此不能做為捐贈者(譯者
註:人體所有細胞上均帶有一種特殊的蛋白質,人人相異,但差異程度有遠近之
分,免疫系統便是藉此辨識「敵我」;在進行器官捐贈時,必須先比對雙方的組
織相容性,只有彼此相近者才能進行移植。)。與其試圖找尋一個沒有血緣關係
的捐贈者,納許一家人決定使用先進的基因篩檢技術,來幫忙他們生下一個沒有
遺傳到「先天性再生不良性貧症」,並且在組織配對上與莫莉完全相容的孩子,
來做為莫莉的幹細胞捐贈者。
這個故事是否是「基因革命」走過了頭的一個例子?又是否是「創造一個孩
子來拯救另一人的生命」?或者它是「運用當代醫學技術來造福每一個當事者」
的例子?
【在基因篩檢上越界?】
為了確保新生嬰兒成為組織相容的捐贈者,醫生們使用人工授精的方式,來
為納許一家製造多枚胚胎,然後對它們進行兩種基因篩檢。首先,胚胎先被檢驗
是否遺傳有「先天性再生不良性貧血症」。只有不受感染的胚胎才會接受第二次
篩檢;第二次篩檢是用來選取在組織相容性上與莫莉相合的胚胎,本計劃將使用
這樣的嬰孩的臍帶血液,來對莫莉進行幹細胞移植。篩檢相容的胚胎被植回母體
,九個月之後,亞當便誕生了。當取自亞當臍帶的細胞被用做莫莉的幹細胞移植
後,整個過程便告一段落。
著床前基因診斷(PGD)的技術行之已五年餘,它大多用來幫助夫婦們避免將
遺傳疾病或缺陷帶給未來的子女,例如:囊腫纖維變性(cystic fibrosis)或是
戴薩克斯症(Tay Sachs disease)。然而,在這個個例中,此項技術的應用卻是
為了不同的目的,這將掀起新的倫理議題。
基於「胚胎是否相容於莫莉」對胚胎進行篩選的作法,使得基因篩檢越過了
一條重要的界線。對很多人而言,為了維護將出生的孩子的健康而進行胚胎篩選
與為了別人的利益或需求而進行篩選(無論這裡的別人是孩子的兄弟姊妹、父母
或其他人),是有著很大的道德差異。在亞當的個案中,他與莫莉的組織相容,
並不會對他自己的健康有任何好或壞的影響。至於那些想為他們孩子選擇其他更
具爭議性的特徵(例如:眼睛顏色、肌力、身高……等等)的夫婦,我們又該如
何看待呢呢?
【為生殖的決定做辯護】
唯一能避免夫妻以令人難以接受的方式使用「著床前基因診斷」的方法包含
了訂定「許可選擇的特徵」的規範,或是審查想要使用這項技術的夫婦的要求。
然而,夫妻們想生孩子的理由可能是好的、壞的,也或許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能
夠是為了「試圖挽救失敗的婚姻」,「增加田裡勞動的人手」、「意外懷孕」等
各種可能性。在多數自由的社會裡,能行之久遠並為人所接受的政策是:不去問
也不去評斷人們生小孩的動機。因此,要改變生殖自由的假定,必需要有重大的
證據,像是「會使孩子將來暴露在嚴重傷害的危險中」一類的理由。
正當我們思考「著床前基因診斷」技術的使用是否應加以設限、又應如何設
限的同時,有更多的夫婦想要步上納許一家所走的路;無論他們的動機是否純,
「著床前基因診斷」在費用及道德上均是相當昂貴的,問題是社會是否願意付出
這些代價。(本文刊登於89年10月的CNN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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