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fanchen:你連MC來都不忘化好妝.....真是愛美^_^ 10/25 22:15
推 ahmi:推 10/26 00:19
推 aloke:推 10/26 13:48
→ stfanchen:我補充一個東西: 10/27 09:51
→ stfanchen:其實,桃樂斯的這些照片應該是屬於圖片設計式的攝影。 10/27 09:53
→ stfanchen:在屬性上是偏向於 圖片設計,而攝影在這裡面 是執行的 10/27 09:53
→ stfanchen:工具,這種方式也是攝影的諸多表現方式之一,其他的, 10/27 09:54
→ stfanchen:還有 攝影設計,例如蔡文祥先生的畢業製作或是他在 10/27 09:55
→ stfanchen:高美館展過的2005影像高雄的作品,都是屬於攝影設計, 10/27 09:56
→ stfanchen:這個類型是使用以拍出的照片,經過後處理以及裝置等設計 10/27 09:57
→ stfanchen:手法來完成作品。 10/27 09:57
→ stfanchen:我覺得桃樂斯小姐的創作方式,可以在圖片設計上,加強 10/27 09:58
→ stfanchen:在手稿繪製上的各種study,把概念,所欲傳達的符號意涵 10/27 10:00
→ stfanchen:或是人物(模特兒)的肢體意涵,以及每個元素的美學,以 10/27 10:00
→ stfanchen:素描的方式,加註在個人的記事本中,透過這些紀錄,方便 10/27 10:01
→ stfanchen:你時常模擬與思考,最後在進入攝影的階段時,才可以與你 10/27 10:02
→ stfanchen:當初的想像互相對照與修正,也可以把攝影上遇到的困難, 10/27 10:03
→ stfanchen:如光質的效果,或是MM身上的衣服質感和打光的方式< 10/27 10:04
→ stfanchen:一併檢討,總之,每一種攝影創作方式都是很棒的,在此所 10/27 10:05
→ stfanchen:作的補充是不想讓你誤會我反對你這種創作方式,反而我 10/27 10:06
→ stfanchen:我要多鼓勵你要多拍,只是繪製的手稿也很重要。 10/27 10:06
推 rickylin:推~BB這篇建議的很好,原本我也覺得怪怪,但不知如何寫 10/27 14:08
推 chapomelo:寫得很好!! 10/29 15:21
推 rbMay:你的解說與建議真的好中肯,我會努力的!下一個主題已經擬好 10/29 21:40
→ rbMay:但是我真的有在筆記本上畫出我想要的畫面,是非常草的草圖XD 10/29 21:41
推 rickylin:我覺得要先確認的是 自己想做的是圖片設計 還是攝影設計 10/30 06:13
→ rickylin:我自己是平面設計師 在選擇商業跟創作時的照片原則就不同 10/30 06:16
→ rickylin:就跟你拍照要拍給雜誌刊登與放在美術館展覽的照片就會不 10/30 06:17
→ rickylin:像商業影像就會偏向使用大眾很容易理解的符號與美感 10/30 06:18
→ rickylin:但創作的影像就要考慮某種獨特性與可發展性 10/30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