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rizpy:兩者不相關 這樣做沒有任何意義 07/29 14:49
→ boa:同樣的一段話寫兩次,實在很無聊。 07/29 14:56
→ LionRafale:要小心.書包掉的不一樣.會被人笑作品拍的爛.... 07/29 15:01
推 LionRafale:刺點是出自觀者的角度.不是攝影者.照部分版上大大說法 07/29 15:07
→ LionRafale:攝影者是不可以談刺點的 07/29 15:07
推 gettawa:用嘴照相更爽 07/29 15:09
推 rickylin:這說法就是因為被誤導了... 創作者無法創造刺點 07/29 15:23
推 austin1973:原來這些刺點高人都是用嘴巴拍照 07/29 15:23
→ rickylin:建議先去讀一下書,再來加入討論... 07/29 15:24
推 yudaka:才不是呢,我是用手指拍照 XD 07/29 15:28
推 austin1973:說到理論大家可以掰出一堆,說到作品提不出幾張 07/29 15:31
推 LionRafale:其實您有仔細看的話.大概分成兩派 07/29 15:40
→ LionRafale:一派是想把刺點拿來用.一派認為不可以用否則就不叫刺點 07/29 15:40
→ LionRafale:既然不可以用.當然也就沒有作品. 07/29 15:41
→ bang504:不好意思“刺點創作“這東西.有點奇怪吧?小的駑鈍,不太懂 07/29 15:42
推 enohs:我是覺得巴特先生只是創造了兩個名詞..XDDD 07/29 15:43
推 enohs:他老人家地下有知在寶島台灣有幾個年輕人這麼熱切討論他的論 07/29 15:46
→ enohs:點..大概可以含笑九泉了吧..^^ 07/29 15:47
→ miaumiaumiau:我猜1973想說:拿張你設定給其他觀者有刺點的照片來! 07/29 16:57
→ miaumiaumiau:這樣才有實際例子辯證清楚 07/29 16:58
→ yo0127:如果還有其他人主張刺點可以安排 不妨也來張圖印證一下 07/29 17:22
推 fotofolio:到目前為止刺點高人只有這兩位 07/29 17:29
→ yudaka:無所謂啦,如果只是想看相片的話,我的相簿就在名片裡 .. 07/29 18:39
→ yudaka:不要被家父家母刺到就好了 XD 07/29 18:41
→ LionRafale:還好啦.起碼我不會笑別人不懂.笑別人的心得可笑 07/29 19:26
→ LionRafale:嘲笑別人照片拍的很爛. 嘲笑別人不懂不要來亂 07/29 19:27
→ LionRafale:我提出我的論述.也沒有無的放矢 07/29 19:28
→ fotofolio:我會扶老婆婆過馬路 07/29 22:29
推 Boyen:回原po 不是用嘴巴拍照 是用腦拍照~ 07/29 22:41
→ Boyen:連文章內容都沒看的人也想亂入....你到底想證明什麼...? 07/29 22:46
→ gettawa:其實這篇最有刺點,看來狠多郎都被刺到了喔 XD 07/30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