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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ginnietulip (直覺)》之銘言: → ginnietulip:我不會希望他們去管視角或焦長什麼的 透視感 不需要 01/16 10:42 → ginnietulip:或許你也可以去教教看 可以的話 要給他們最直覺的發現 多說無益,來看圖吧 看看你的說法是否成立 “下面的照片是用18.6875(相當於73mm中焦)拍攝的,鏡頭的指向不變。從照片中可以看出,其透視關係與上面的廣角照片是一樣的,只是廣角照片的視野更寬廣一些而已。” http://0rz.tw/813yC “下面的照片是從前面的廣角照片中裁剪出來的一部分。與上一張照片對比,基本上看不出有什?區別。” http://0rz.tw/ec3zD 這二張圖中,前後背景的距離有改變嗎? -- Photography is Dead.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sli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24.223
ginnietulip:會 因為小朋友會移動腳步 01/16 10:51
ginnietulip:你要說的我老早就想到了 問題在於這無法解釋為什麼 01/16 10:52
ginnietulip:"老師" 為什麼我覺得我頭比較大? (註) 相較於用43 01/16 10:53
ginnietulip:於是我回答 在你佔畫面的大小不改變 片幅也沒變的情況 01/16 10:55
ginnietulip:下 這是個好用的方法 去陳述你的意見 但我要說這其實 01/16 10:57
ginnietulip:不單純 可以的話 你只要記得結果就好 (高中社團耶..) 01/16 10:58
powerslide:你的結果也是錯的啊,談視角居然扯到物距? 01/16 10:58
ginnietulip:比較遠 和比較近 並不是講物距 講焦距也不是要談視角 01/16 10:59
ginnietulip:截至目前都是在發現我的錯誤 不過我還沒聽到你怎麼上 01/16 11:00
ginnietulip:這節課 這才是我關心的 01/16 11:01
powerslide:照片已經告訴你了,你的說法(遠近)不成立! 01/16 11:01
powerslide:我怎麼上干你屁事?你先把自己的觀念搞清楚比較重要 01/16 11:02
powerslide:不要誤人子弟 01/16 11:03
ginnietulip:哈哈 對不起你幫不到我 我只是不想反駁你而已 01/16 11:05
ginnietulip:我的觀念是什麼也不重要 只是很可惜沒有學到東西而已 01/16 11:05
powerslide:的確,誤人子弟這件事我的確幫不上你 ~~~XD 01/16 11:06
ginnietulip:以上你引的文章都沒有回達到我的問題 01/16 11:06
ginnietulip:正確觀念是什麼呢? 01/16 11:06
ginnietulip:注意 他們"一定" 會改變他們的腳步 01/16 11:07
powerslide:我不是說了,焦距只影響視角而已,物距才影響透視,這 01/16 11:07
powerslide:麼簡單的問題你要我重複幾遍? 01/16 11:08
ginnietulip:耶 算了 放棄 不過您的結論很不錯啦 01/16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