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Yoshi.bbs@ptt.cc (殺戮帶來的快感....)》之銘言:
> "你從一百層樓高樓跳下來,會死" <- 這就是可以驗證的,不是嗎?
> 但這真的完全沒有驗證的價值嗎?搞不好你就是跳下來,沒死。所以
> 這不但是"可驗證的",而且結果還是得"經過驗證"才能確定的,對吧?
> 所以有驗證的價值。
我們對驗證一辭的意義認知不太一樣
我同意你說的
> 一個是邏輯上可能,一個是在目前理論架構下的可能。這兩個可能性所
> 構成的集合大小不一樣,前者大,後者小。
> 你要是學過一點邏輯你就知道,要構造一個不矛盾的形式系統並不困難。
> 但這形式系統是否描述我們所居住的這個世界,那是另外一回事。
> 神靈這個概念本身不必然就有原罪,但使用它必須格外小心,因為它一
> 方面有著不名譽的歷史,一方面,它至今仍無法納進現有架構,或者說
> ,它沒有好的操作型定義。
> 一個科學解釋所用到的解釋項(比方說,動能)最起碼要有操作型定義,
> 而且必須要和現有的架構相容,或至少有關連。這個新的概念,至少要
> 能夠解釋現在能夠解釋的現象,還有現在無法解釋的現象。這個解釋項
> ,或者說這個概念,不可以完全獨立存在於整個理論體系之外。
> 除非你打算以這個概念為基礎,自己建一棟大樓。這棟知識大樓不只可
> 以解釋與預測現在能夠解釋與預測的現象,還能夠解釋與預測現在不能
> 夠解釋的現象,像愛因斯坦就是如此。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在剛提出來
> 的時候就已經顯現該理論是一個嚴謹的一流科學理論,和李嗣涔提出的
> 破爛"神靈論"不一樣。
> 神靈這個概念的問題會出在預測力。我們因為沒有在某程度內獨立於研
> 究現象本身以外的操作型定義,也沒有關於神靈的理論,所以我們無法
> 用神靈來做任何有意義的預測。
> 另一方面,因為神靈的操作型定義是根據其解釋對象相對定義出來的,
> 所以具有無限大的事後解釋力。你觀察到怎樣的現象,就可以提出怎樣
> 的解釋,因為這解釋根本"依觀察到的現象而生",與現象同生同滅。
> 科學解釋必須要避免使用神靈,主要是因為這些原因。
這...李教授有任何有關神靈的理論嗎?
他嘗試去解釋神靈的任何問題嗎?
我想不是吧?
他是要解釋到底"如何溝通"這件事吧?
另外,可以透過統計和實驗設計去避免你上述說的事情
你應該去討論李教授這邊哪裡做的不好 而不是說科學要避免討論神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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