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exander.bbs@bbs.ccu.edu.tw (了解)》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bbs@ptt.cc (殺戮帶來的快感....)》之銘言:
: > 請問神靈要怎麼"證實"啊?
: 你這句話很有趣
: 如果可以證實 那我要證實它幹嘛?
"你從一百層樓高樓跳下來,會死" <- 這就是可以驗證的,不是嗎?
但這真的完全沒有驗證的價值嗎?搞不好你就是跳下來,沒死。所以
這不但是"可驗證的",而且結果還是得"經過驗證"才能確定的,對吧?
所以有驗證的價值。
: > 如果可以證實,那基督教徒就不需要向自然科學妥協了啊!可以
: > 證實,不早就證實耶和華存在了嗎?全世界的人都該信神了,無
: > 神論者或不可知論者就該消失,不是嗎?
: > 你根本搞不清楚當我們說"可證實"的時候,我們同時已經侷限了
: > 一個範圍。"神存在與否"不是一個經驗命題,好嘛?
: 如果依據孔恩的理論
: 科學上的典範 都有其處理的對象
: 也就典範的存在是其想要證實的事 而不是可不可以證實的事
: 你可以說目前科學不"能"證實神的存在
: 但是不能說神的存在是不可證實的
一個是邏輯上可能,一個是在目前理論架構下的可能。這兩個可能性所
構成的集合大小不一樣,前者大,後者小。
你要是學過一點邏輯你就知道,要構造一個不矛盾的形式系統並不困難。
但這形式系統是否描述我們所居住的這個世界,那是另外一回事。
神靈這個概念本身不必然就有原罪,但使用它必須格外小心,因為它一
方面有著不名譽的歷史,一方面,它至今仍無法納進現有架構,或者說
,它沒有好的操作型定義。
一個科學解釋所用到的解釋項(比方說,動能)最起碼要有操作型定義,
而且必須要和現有的架構相容,或至少有關連。這個新的概念,至少要
能夠解釋現在能夠解釋的現象,還有現在無法解釋的現象。這個解釋項
,或者說這個概念,不可以完全獨立存在於整個理論體系之外。
除非你打算以這個概念為基礎,自己建一棟大樓。這棟知識大樓不只可
以解釋與預測現在能夠解釋與預測的現象,還能夠解釋與預測現在不能
夠解釋的現象,像愛因斯坦就是如此。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在剛提出來
的時候就已經顯現該理論是一個嚴謹的一流科學理論,和李嗣涔提出的
破爛"神靈論"不一樣。
神靈這個概念的問題會出在預測力。我們因為沒有在某程度內獨立於研
究現象本身以外的操作型定義,也沒有關於神靈的理論,所以我們無法
用神靈來做任何有意義的預測。
另一方面,因為神靈的操作型定義是根據其解釋對象相對定義出來的,
所以具有無限大的事後解釋力。你觀察到怎樣的現象,就可以提出怎樣
的解釋,因為這解釋根本"依觀察到的現象而生",與現象同生同滅。
科學解釋必須要避免使用神靈,主要是因為這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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