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Doug@bbs.ee.ntu.edu.tw (比黑墨汁)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Paladin.bbs@ds9.twbbs.org (落魄江湖)》之銘言:
> : 坦白說, 如果大多數的人都覺得非魔術師不可的話, 我就會贊同這句話.
> 你還是沒懂重點, 魔術師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證據的效力才是重點.
> 你舉出的例子, 在在證明找個魔術師來是事半又功倍, 不是嗎?
> 如果魔術師可以解決問題, 又不難請, 為什麼不請? 面子掛不住嗎?
> 科學教育失敗? 你自己想吧.
不請魔術師的一個重要原因是, 請了魔術師, 又抓不出
有無做弊, 結果「還是」不能讓大家信服。
所以沒啥好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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