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w.bbs@bbs.cis.nctu.edu.tw (walter) 提到:
> ==> 在 Doug@bbs.ee.ntu.edu.tw (比黑墨汁) 的文章中提到:
> > 你還是沒懂重點, 魔術師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證據的效力才是重點.
> > 你舉出的例子, 在在證明找個魔術師來是事半又功倍, 不是嗎?
> > 如果魔術師可以解決問題, 又不難請, 為什麼不請? 面子掛不住嗎?
> > 科學教育失敗? 你自己想吧.
> 不請魔術師的一個重要原因是, 請了魔術師, 又抓不出
> 有無做弊, 結果「還是」不能讓大家信服。
> 所以沒啥好辯了。
現實是,當有魔術師參與時,高橋舞的作弊就被抓出來了
建議魔術師參與,是擔任顧問的角色(設計防止作弊方法)
而不是擔任背書的角色(證明沒有作弊)
魔術師的特點是專長作弊,而不是具有公信力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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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新主張-- 支持教師分工:
對教學有興趣的老師,專心於教學,對帶學生有興趣的,專心輔導學生,
教改第二步--﹔考試 open book
~我不是老師,只是關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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