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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haeana.bbs@redbbs.cc.ntut.edu.tw (∴∵∴∵∴)》之銘言: > 【 在 csddd.bbs@bbs.ntu.edu.tw (極度自信與自戀)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書念到哪裡去了? > : P=VI 絕對成立。 > : 交流電也一樣。 > 不用考慮Power Factor? > 小鬼,再去翻翻書吧! ^^^^^^^^^^^^^^^^^^ 所以是你輸了..P=IV人家是指總功 他說你沉迷於phasor是正確的 因為考慮總消耗的時候,根本不用去管實功和虛功 就把電流和跨電壓相乘就行了.. 而就像台電所做,就是如下圖,將XL=XC用容抗或阻抗來互相抵銷,以接近S=P (你應該知道兩者差180度吧) XL ↑ ↑ ←←↓→→R ↓ ↓ Xc 別人討論的是總功,你自己要拿S=P+iQ來跟別人嗆 被罵後,說別人沒風度,很酸, 你現在知道大家不接受你的原因了吧.. > 交流電有相角差! > 會不會畫相量圖?! > 去畫一畫吧! > 輸配電纜必須考慮線路電阻&電抗! > Z=R+jXL > S=V(I*)=(P^2+Q^2)^(1/2) > P=V(I*)cos(SITA) > Q=V(I*)sin(SITA) > 在直流或者純電阻電路時,P.F.=1 > 才會出現P=VI這個關係式! > 此時視在功率S=P > 靠!觀念錯還趕跑出來大小聲?! -- ※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61-220-247-227.HINET-IP.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