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t0312: 3Q! 04/23 20:14
昨天一篇未使用分類,今天一篇未滿30字,初次可以認為你不熟悉
板規,第二次未滿24小時依樣觸犯板規,我實在沒辦法認為你是有
把板規當一回事的使用者。
我知道分手很難過,但是板規還是要遵守。
7 天水桶,下次請勿再犯。
板主群 藍月 小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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