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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ella (林小泡)》之銘言: : 我有兩個問題想問學長 因為我怕現在不問的話我會忘記....... 我們這要變成法律討論版了嗎??XD 先來回答一下好了 有錯再由法律系的兔哥幫我指正一下吧:P : 問題一 純正不作為犯是純粹以消極的不作為為犯罪之內容者 : 不純正不作為犯是以不作為的手段 犯通常作為犯能犯之罪者 : 此種犯罪的構成 係以有作為的義務為前提 : 那麼 消極遺棄罪為何屬於純正不作為犯? : 此處 消極 又是什麼意義?難道有 積極遺棄罪 = =??? 293為普通遺棄罪 雖然條文沒寫 但是本條限於積極遺棄 為蛇麼呢?因為總不可能讓你在路上看到受傷之人不去管他 就構成遺棄罪吧 所謂積極遺棄 例如說你把小孩子載到荒郊野外 讓他沒吃沒喝死掉 由於是你的行為造成的 所以就是積極 是"作為"所造成 至於消極的話 就是你在路上看到受重傷之人 而不把他送到醫院 因為你是"不作為"所以是消極遺棄 294條違背法令或契約之遺棄罪 本條不論積極消極皆可能構成 由於本條有明文規定消及遺棄之不作為犯 所以是純正不作為犯嚕 : 問題二 我們老師曾在課堂上舉一個案例 : 某甲打傷某乙(為輕傷) 當某乙被送進醫院後 醫院不幸失火 : 那某甲是否該負刑責? : 我們老師說要從因果關係論著手 那所以結果??? 這個 如果主張相當因果關係的學者 甲的行為和乙死亡的結果應該沒有相當因果關係吧 (因為有此行為並非通常即足生此損害) 如果是主張條件關係+客觀歸責理論者 應該會認為此情形是所謂的"反常的因果歷程" 因此甲的行為跟乙死亡有因果關係 僅阻卻客觀歸責 至於不主張客觀歸責者(如黃榮堅老師) 認為此處甲的行為與乙死亡間有因果關係 只是在主觀層次甲對造成乙死亡並無故意 : 請知道的人也幫我解一下 我怕後來問題會越來越多..........謝謝!!! 這是蛇麼課教阿...感覺很難@@ 感覺我說得也很亂..不知道看得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40.241
riverbird:第二個問題我想應該OK...第一個問題我想重新講一遍... 11/03 22:35
Morella:法緒啦 黃錦堂安排上刑法 結果越上越快.... 11/03 22:41
riverbird:不過第二個問題喔...牛肉這樣講,泡泡應該聽不太懂吧 11/03 22:42
Morella:他很清楚說純正不作為與不純正不作為是必考重點 11/03 22:42
Morella:第二個問題可以 但第一個我實在不知純不純正差在哪 11/03 22:43
Morella:書上寫的定義是可以懂 但案例一出來我怕就會弄錯... 11/03 22:44
riverbird:樓上的別急,你明天起床就可以看到解答出現在板上了XD 11/03 22:45
winderY:話說我也修黃錦堂的法緒 11/03 23:49
tonometer:這裡變成法律問版了嗎? 11/03 23:59
onlykame:法緒教刑法= =..難怪我都看不懂||| 11/04 07:22
Morella:放心 我也是一知半解.... 11/04 21:45
Morella:八樓的如果我沒記錯我們應該是同班吧..... 11/04 22:04
prondcloud:牛肉是真強者 11/06 01:57
Morella:同意! 學姊很強~~ 11/06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