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XGGYY ((4X鮑))
看板PokemonGO
標題[新聞] 她赴約抓寶慘遭強暴 惡狼賠30萬獲減刑免
時間Sun Nov 4 14:54:05 2018
她赴約抓寶慘遭強暴 惡狼賠30萬獲減刑免關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6034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8-11-04 13:26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兩年前起風靡的手遊「寶可夢」掀起玩家出外「抓寶」熱潮,但高雄朱姓男子前年8月深夜
涉約女網友抓寶,女子抓完想返家,竟被他強行載回家強暴,得逞後載到夢時代丟包;女子
事後罹患憂鬱症,不過朱賠30萬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須
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自家早午餐店上班的朱姓男子(28歲),2016年7月間在臉書認識女網友,8月
6日他以玩寶可夢為由邀她出來,深夜11點52分去她家,載至夢時代百貨一起抓寶,凌晨12
點多女子表示想回家,他卻強行將女子載回自己前鎮區住處,不顧女子多次說「不要」,並
恐嚇「妳乖乖的,不然我會做甚麼事情我不知道」,強制性交得逞。
朱姓男子逞後將女網友載回夢時代丟包,身心受創的女子連絡胞妹哭訴,隨即向警方報案;
事後女子出現憂鬱焦慮症狀,確診罹患憂鬱症。
朱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向女網友道歉,雙方達成30萬元和解,女方也願意原諒,並幫朱向
法官求情給予從輕量刑。一審合議庭認為朱沒有前科,惡性與隨機犯案有別,減刑判2年徒
刑、宣告緩刑5年,必須參加法治講座6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認為朱姓男子事前有計畫,且在一審第一次言詞辯論,他仍辯稱是你情我願,讓女方受
到二度傷害,但二審合議庭認為女網友有具狀希望法官給緩刑、讓朱有自新的機會,且朱有
賠償30萬等面對錯誤的具體表現,應已有警惕不會再犯,駁回上訴。
--
玩寶可夢好危險(滾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72.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kemonGO/M.1541314449.A.547.html
噓 a1ibooda: 玩家之恥 11/04 14:58
→ godartifact: 這種根本假玩家的啊... 11/04 15:00
噓 p29892: 假玩家 請不要玷污寶可夢 11/04 15:04
噓 wl355062: 30萬可以跑幾次步 11/04 15:12
噓 harry458030: 2年前 11/04 15:12
噓 satan04: 相關薄弱 11/04 15:12
噓 zxc0173490: 2年前?? 11/04 15:17
推 laker7634: 打官司本來就花時間,兩年前的案子現在才宣判很奇怪嗎 11/04 15:27
→ laker7634: ? 11/04 15:27
噓 angerm1117: 為什麼別人都約得出女網友 我都不會 11/04 15:32
→ htc10: 爽欸OvO 11/04 15:37
噓 zxc0173490: 相關度低吧 11/04 15:41
噓 MLBgu: 8/6台灣剛開的第一天 這種也可以稱玩家?明明就藉寶可夢做 11/04 15:43
→ MLBgu: 壞事 11/04 15:43
噓 Ursher: 人的問題 無關抓寶 11/04 15:51
噓 Aukillexz: 這跟遊戲有什麼特別大的關聯而且也腿太久 11/04 15:51
推 live363789: 台灣剛上市第一天? 11/04 15:55
噓 ayumi0128: 是在亂啥意思。 11/04 16:03
推 bartwang: 深夜十一點還會出去,是暗示還是越想越不對勁 11/04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