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llet (need more than luck)
看板Poker
標題[心得] 非當事人
時間Wed Mar 12 15:58:30 2008
個人認為 作弊這事
沒當場抓 事後再怎麼回想都是空談
這邊的文章我都有看,包括跟撲克無關的
我認為這事應該跟針對的當事人私底下先說
弄在這邊,沒證據也不會有人承認
只是增加感情的間隙
況且,莊家發牌前請人切牌 以後也不會有問題啦?
以前的事情 我認為用結果論 不管你機率多低 都坳的過去
不承認加上指證的人沒證據
我覺得最後應該是這樣, 我一次也沒去過台北團
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有什麼意見
但是沒想到會弄這麼久 嗯 這話也沒針對任何人說
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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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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