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zaku)
看板Policy
標題Re: 全民國防政策
時間Fri Jun 12 22:29:12 2009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引述《zaku7777 (zaku)》之銘言:
: 恕刪部分
: : 所以我很乾脆的放棄這一塊,將它踢到縣市民防去,
: : 由各縣市警察去帶民防隊就好了
: ^^^^^^^^^^^^^^^^^^^^^^^^^^^^^^
: z兄你對我提過,陳新民老師的縣市國民兵觀念不很贊同
: 但是事實上你在這邊講的根本是一樣的事
: 差別只是在,你想用警察去帶,而陳新民想用的是裁掉的軍士官去作,這樣而已
講白點,我根本不想要被裁掉的人
: 亦即,裁軍的過程中把原先空殼師的兵力往下散到各縣市政府去
: 基幹人力就由裁掉的軍官去帶,那三-四個月的軍訓也由這些人處理
: 戰時我記得也有說到配合各縣市警察(真正的地頭蛇)進行守備、 通聯任務
: 平時這些國民兵也可以協助警察的維持治安任務,
: 保警就可以撤了編入國民兵作為人力基幹
: 總之後備動員力量還是要有的
: 只是叫守備旅、國民兵,還是警察衝鋒隊的問題而已
組織跟指揮體制根本不一樣
你們想的與講的,都是要軍方來做指揮與管制,
而我根本不想直接指管各縣市,而是做"協同"
各縣市警察局的上頭老闆,是各縣市政府,
戰時的話,各縣市政府 不應該 向軍方負責,
而是向 衡指 負責
所以各縣市的位階,與所在地的戰區司令部,基本上同位階(平行單位)
因此各縣市警察及民防隊,與軍方之間,不存在直接隸屬與指管的關係,
只有通報狀況的義務責任而已
這就回到大標題了,
全民國防之下,軍方只負責軍事作戰,各縣市負擔民防民事責任,
而全國資源統合與調度,由最高司令部,衡指來負責,
所以ROC的每一個人,每一個人,每一個人都有其責任與工作,
不是全民當兵的國防,
把當兵這個概念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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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12.2
推 roxinnccu:何必多這一層的『衡指』結構~~打起仗由軍方掌握一切 06/13 02:03
→ roxinnccu:資源,並不是很過份吧... 06/13 02:03
軍方根本沒那個能力啦,幹嘛要軍方包山包海
看看一動員,人都拉起來了,
但後端開始燒,人要吃要喝要睡要薪餉,
假設第一波動員,12萬拉出來了,動員兵年齡在23歲以上,預備軍官年齡大許多,
我要強調的是,有部份人員是有家庭的,
國軍義務兵的薪餉怎麼夠用! 如何養家?
戰爭一超過2個月,用這種方式打仗,一定不行的啦
一旦戰爭發生,物價飆漲,通貨膨脹還不考慮進去哩,
提高薪資是很簡易的決策,假設提高到一萬八,每個月就要216億,
不先跟財政部,央行協調好,控制印鈔票的數量,
就算戰爭能撐住,戰時經濟也未必能撐住
絕對不要用 軍方的思維 用 一紙命令 下去,就要幹,
衡指就是為了要協調全國力量存在的,
財政動員,經濟動員,自然有財政部,經濟部,央行等單位來幹
→ roxinnccu:再者陳老師主張的在平時就跟你講的一樣,後備力量直屬 06/13 02:04
叫他丟出去的人別在撿回來了,軍隊不是善堂,不用考慮安撫失業的問題
→ roxinnccu:縣市政府,但打起仗當然就歸軍方節制 06/13 02:05
推 roxinnccu:且警察機關接管這種準軍事任務的能力也是問題 06/13 02:08
※ 編輯: zaku7777 來自: 122.117.194.150 (06/13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