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2012/12/31)
看板Policy
標題[構想] 後備工兵群
時間Fri Aug 14 14:57:18 2009
這個作法可能有點複雜,簡單講,應該就是把後備工兵群,設為半常設的
國民兵工兵群來理解吧
設備:
主要由國軍撥用,國軍工兵現在也滿慘的,設備是買不少,但不好養,
放著爛或人力不足,或是維護經費不夠...總之,現在有些裝備處於荒廢狀態
其實M9工兵車,LCL工兵車都是不錯的東西
人力:
現階段還是後備工兵,募兵後,可能改成日本自衛隊的後備官模式吧
廠房與場地:
設在在評估後的幾個區域點,力求交通便利,要能方便支持災區或戰區,
但自己不能變災區的地點
廠房土地與必要的練習場,最好由地方政府提供
警衛:
民間保全外包負責
維修:
民間維修外包負責
問題:
真正的問題出在錢,國軍沒有錢養,有錢自己養就好了,何必撥出來,
地方政府當然也窮得亂七八糟,不然,其實多是它們用來救災,誰用誰出錢吧
所以帳可能得掛在消防署之類的單位..我說的複雜,就是指帳很複雜,
很可能後備群官兵的薪水由國防部付,器材維修保養由消防署付,
警衛保全由地方政府付
模式:
很簡單,簽約的官兵,只在星期六日去基地輪班,
每年5月與11月進行一次全群裝檢與演練,也無需多天,2-3天即可,
主要是要複訓器材的操作,以及檢驗平日外包器材維修狀況
平時災害,直接納入地方救災體系中,無需經中央命令,
地方政府視災況,可逕行招集,投入救災(招集的薪資另計,由招集單位負擔)
戰時,有必要可納入軍方管制
國軍的資源一直錯置,是很可惜的事,但要維持大編裝,實在很花錢,
所以有裝備沒人員形成常態,戰時可動員補齊,但面臨災害救難時,
效能無法馬上提高
將這些裝備撥出整理後,置於地方,以防災裝備來養,
人員就以國民兵模式,簽約納編,平日僅星期六日輪班至基地作業,
將人事成本壓低
裝備養護保全警衛全部外包化,壓低營運成本,平日屬非軍事單位,
不需要獨立的支援後勤,也不用站衛兵
這一次災害,頗出意料之外,地方政府一時慌了手腳,忙向軍方申請支援,
其實不太正確,
但地方政府一時缺乏工程單位的能力與建議,的確是事實
讓地方政府可以在災害時管制一個工程單位,由這個半軍半民工程單位與
軍方協商,調整資源的運用,或許比較容易溝通
如果成效不錯,以後在人口密集區,設立後備化兵群等等,擴大運用層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12.2
→ weitaivictor:將進入公務體系的退伍工兵納入該組織 08/14 15:01
→ weitaivictor:每當該縣市不用上班上課 即至指定地點報到 08/14 15:02
→ weitaivictor:或是 一樣透過電視通告是否需要招集亦可 08/14 15:02
→ weitaivictor:另外 被招集的天數發一點錢做補償 08/14 15:03
→ weitaivictor:這個做法的缺點就是...會有鄉民說這是公務員的福利 08/14 15:03
→ oversky0:如果不能保證料件充足,有誰想要接保養這個缺? 08/14 21:42
→ oversky0:平時不做參一四不是在說假的。 08/14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