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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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國人可考護理人員執照考
時間Wed Mar 19 14:51:27 2008
※ [本文轉錄自 GreenParty 看板]
作者: valancia0416 (日月鏡明淥水晶晶) 看板: GreenParty
標題: 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國人可考護理人員執照考
時間: Tue Mar 18 15:35:21 2008
※ [本文轉錄自 Nurse 看板]
作者: valancia0416 (日月鏡明淥水晶晶) 看板: Nurse
標題: 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國人可考護理人員執照考
時間: Tue Mar 18 15:04:53 2008
如題:
第 55-3 條 外國人及華僑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護理人員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護理人員證書之外國人與華僑,在中華民國執行護理
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護理與醫療之相關
法令及護理人員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處罰外,中央主管機關並得廢止其許可。
我們的護理師護士公會及學會沒為我們爭取權益,令人非常的疑惑
三讀通過這樣的修正案,大家卻一無所悉,周遭的同事.學姐妹.朋友完全不知道
目前護理工作環境不佳,流動率提高,和台灣護理人員的名額數量無關
如果不是{制度不完善},會揹著無奈轉換跑道嗎
以民國九十四年的護理畢業生為例:總人數14,264人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MEDI/EDU0481001/3-new/061001.doc?FILEID=159217&UNITID=197&CAPTION=(%A7%F3
僅幾千人從事護理,呆得下來的更是少之又少
為什麼不去想想該如何改善整個{制度面}的缺失
卻以這種方法引進外籍護理人力,用來解決台灣臨床護理人員流動率高的問題
某位總統候選人競選廣告說:
外國人不具台灣國籍={不能考台灣的證照}=
這個修正案,嚴正駁斥這種不負責任的說法
以長庚為例:廈門訓練一批大陸護士折合台幣約5000/月薪
以台中榮總為例:約聘人員,大學畢業薪水台幣34000/月薪
同為醫療專業人員除了護理人員之外
還包括醫事檢驗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事放射師
將來我們還有多少的生存空間
護理部只強調六年換照(拼命上時數)
大家也只對六年換照有印象
誰會去看每個條文的最後一項
竟然寫著與我們關係更密切的修正法條呢?
醫事放射師
第 60-1 條 外國人及華僑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醫事放射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醫事放射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在中華民國執行醫
事放射業務,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醫事放
射與醫療之相關法令及醫事放射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處罰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並得廢止其許可。
物理治療師
第 58-2 條 外國人及華僑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物理治療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物理治療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在中華民國執行物
理治療業務,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物理治
療與醫療之相關法令及物理治療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處罰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並得廢止其許可。
職能治療師
第 58-1 條 外國人及華僑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職能治療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在中華民國執行職
能治療業務,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職能治
療與醫療之相關法令及職能治療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處罰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並得廢止其許可。
醫事檢驗師
第 60-1 條 外國人及華僑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醫事檢驗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在中華民國執行醫
事檢驗業務,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醫事檢
驗與醫療之相關法令及醫事檢驗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依法處罰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並得廢止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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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172.233
推 lovelessless:我看到相當可怕的未來... 03/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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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172.233
→ valancia0416:如果有人夠資深,希望能轉po此文到DPP,因為它說我 03/18 15:35
→ valancia0416:不夠資深,不能轉PO到DPP這版 03/18 15:37
推 oodh:不太了解全文 不過,大陸人在台灣法律裡是不算 外國人的 03/18 15:42
→ oodh:他們是大陸地區人民 在移民署裡有也是不同單位管的 外國人歸 03/18 15:42
→ oodh:外國人 進來拿護照 大陸人歸大陸人 目前要集體來 而且拿的是 03/18 15:43
→ oodh:「來台登記証」 所以我想這條法令修改應該不適用於大陸人 03/18 15:43
※ oodh:轉錄至看板 DPP 03/18 15:44
※ oodh:轉錄至看板 KMT 03/1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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