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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現今房地價格不透明所產生的一系列困擾 如課稅問題等 如果將房地交易改為公賣制度 可以得到確實的交易價格 我的房地公賣並不是指買賣房地產僅能與政府交易 而是政府提供一個平台 強制民眾僅能在這個平台上交易 一般民眾要賣房子 就先上這個平台登記 包含房屋的基本資料 出售價格等 需先公告一周 一周後使得下單 買方不得議價 如果賣方要提高售價或是降低售價 則須重新公告一周 買方才能下單 當買方下單購買 則從購買時程起算一周 一周後如沒有其他買家下單 則成交 如果有其他買家下單 則循英式拍賣模式 由買家們共同喊價 價高者得 在這當中 房屋的基本資料由賣方填寫 由政府負責稽查 保證 以提高民眾對新制度的接受程度(畢竟有政府保證) 民眾也只需要連上平台 即可挑選所有待售中案件 可以降低交易資訊成本 現行的房仲從業人員 可以轉型成賣方顧問 行銷房地提升價值 說服買方下單 也可以轉型成買方顧問 協助買方看房 分析房地 挑選適當物件 另外 為避免賣家出低價 然後護航特定買家下標 強制賣家須開放時段 供潛在買家看房 潛在買家甚至可要求清場 過程中不讓買方曝光 當房地產發生移轉登記的時候 這個平台上可以得到確實的交易價格 課徵土增稅 如果是贈與 則由估價師估驗計價 課徵贈與稅與土增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7.157
NKN:官營仲介 04/07 06:42
Eventis:這會公私契泛濫,地下交易盛行,對土地交易影響很大Orz 04/07 08:34
sealoe:只是代書多填一張表而以 04/07 08:57
Eventis:並不是Orz....公私契分開代書可以甚至都不知道,反正拿著公 04/07 09:29
Eventis:契去給代書辦就了結了.問題是貸款,金流還有稅,這些都要跟 04/07 09:29
Eventis:著地下化,不然馬上有個叫國稅局的單位直接開漏稅罰.沒人一 04/07 09:30
Eventis:天到晚坐在家裡等著抓到罰三倍吧Orz 04/07 09:30
不懂你的想法 除非買房不過戶 不然怎麼遮掩 隱藏交易? 而且誰會買房不過戶 只為了閃土增稅?
Eventis:金流要正常,稅那邊要實報,那平台上虛化馬上就露餡了,為了 04/07 09:32
Eventis:要貫徹平台公信力又要拿出大刀宰下去,結果就是所有交易必 04/07 09:33
Eventis:須更遮遮掩掩,要不然就是白白吃虧Orz........ 04/07 09:34
volkov:乾脆建築公司也特許化好了 或是公營:P 04/07 11:22
房地公賣跟建商無關阿 在房地公賣這個構想裡面 建商的新成屋 預售屋 都要拿來這個平台上販售 預售屋的相關保證 則轉由建商負責
Eventis:特許化就是肥那幾間大家來分餅,公營就更不得了了Orz 04/07 11:28
volkov:阻止ㄧ案建商 多管制ㄧ點 覺得建商失控了 總要付點代價 04/07 11:39
volkov:地政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改進:P 04/07 11:40
Eventis:特許化分贓的情形在台灣履見不鮮了,特許就是油水,怎麼控制 04/07 11:43
Eventis:都一樣,就算特許夠多家,結果仍然是聯合壟斷,動彈不得. 04/07 11:44
Eventis:這還是沒算上官商勾結,算上去基本上這兩條就想都不用想了. 04/07 11:46
※ 編輯: weitaivictor 來自: 218.166.109.233 (04/07 15:32)
Eventis:過戶用公契,這是老手法了唷. 04/07 15:36
Eventis:基本上過戶的那紙契約會與實際成交的價格不同,那張契約是 04/07 15:37
Eventis:作帳和其它檯面上的事情用的,行之有年的違法手段. 04/07 15:38
Eventis:這就跟拍賣平台照標價收費後冒出來的東西類似,不過需要處 04/07 15:39
Eventis:理的細節會更多. 04/07 15:40
成交價 就是房地公賣平台上的成交價格 這已經沒有買賣雙方協議的空間 至於實際價格 賣方可能會私下貼錢給賣方屬意的對象 讓他有更高的價格競爭能力 但這種行為會推升房地成交價格 政府在收稅上 是多不是少 如果說 買方私下貼錢給賣方 讓賣方降低出價 以壓低成交價格 那會吸引其他人進場搶標 讓成交價格恢復為實際價值 ※ 編輯: weitaivictor 來自: 218.166.109.233 (04/07 16:13)
Eventis:賣方指定要賣給出價100萬的買方A,實收800萬,報帳100萬. 04/07 16:24
Eventis:如果要限制這件事,會直接採到財產權與契約自由(憲法15/22, 04/07 16:26
Eventis:J576,J578,J580,J591,J596,J602,J643),這個東西會架空的內 04/07 16:29
Eventis:容很多,就算立了法也過不了大法官那關. 04/07 16:29
於本制度內 賣方無權指定買家 此外 賣方需優先提出賣價 買方僅能決定是否接受此價格 沒有買方出價這回事 類似下面這個樣子 賣方:100萬有沒有人買 買方:我買 or 買方:我不買 如賣方指定買家 則採贈與制度來走 由估價師估定價格 成交價算交易 差額採贈與 如成交價大於估價師估定價格 則全部都算交易價格 ※ 編輯: weitaivictor 來自: 218.166.109.233 (04/07 17:01)
Eventis:同上,賣方無權指定買家,包括價格懲罰,踩到的自由太深,過不 04/07 17:19
Eventis:了那15聖戰士. 04/07 17:20
如賣方指定買家 則交易價格與房地價值(後者由估價師估定)的差異 視為贈與 當發生賣方指定買家 就將房地價值與交易價格分開 土增稅針對前者課稅 此外 如果我大批高額資產 以一元轉讓給某人 政府就收不到稅嗎? 那贈與稅也太好閃了 ※ 編輯: weitaivictor 來自: 218.166.109.233 (04/07 17:35)
Eventis:1.公私契當然不會搞這麼誇張;2.以贈與論要"顯著不相當" 04/07 18:15
Eventis:而不動產贈與稅估價是以公告現值/評定標準價格,基本上在遺 04/07 18:27
Eventis:贈搖搖欲墜的情況下,這個要修法去改的東西基本可以放棄. 04/07 18:28
顯著不相當 這個"顯著"就是政府人為可以操控的部分 現在評定價值是靠以公告現值做為衡量基準 公告現值與現況實際價值有所落差 這應該就是你所說的公私帳可以動手腳的空間 但是未來房地公賣上路以後 公告現值可以重新以房地公賣平台上的實際交易價格去修正 或是甚至廢掉公告現值 因為公告現值的功能已經被交易平台所取代了 為了取得第一代的成交價格 政府可以在各地區推出一批新房 拍賣房 放在交易平台上販售 第二代以後就以該地區的政府房成交價格為基準 開始不斷擴大資料庫
atzkgb:特許是油水 但還是有得挖 比現況很多黑道挖去好 04/07 18:31
atzkgb:油水一直都在 怎麼分配而已 04/07 18:42
LORDJACK:有保固問題, 似乎會劣幣驅逐良幣 04/07 23:39
不懂你所說的保固 也不懂你說的劣幣與良幣 ※ 編輯: weitaivictor 來自: 61.231.102.116 (04/08 15:03)
LORDJACK:保固問題就是, 買了之後房子有問題怎麼辦 04/08 23:57
LORDJACK:劣幣驅逐良幣問題就是, 大家買到發現是燙手山芋 04/08 23:58
LORDJACK:比如說鄰居有問題或是房子有問題, 那就趕快再轉手賣掉 04/08 23:58
LORDJACK:最後造成市場上大部分是劣幣 04/08 23:59
Eventis:公告現值每年要公告一次,且標準是依正常交易價格,並不得低 04/09 00:13
Eventis:於正常交易價值之一定比例.你所提的想法昧於現制. 04/09 00:14
Eventis:一直以來所以公告現值被低估並非是交易的問題,而是政治力 04/09 00:14
Eventis:作用的結果.特別在早期開發有取得土地需求時更是. 04/09 00:15
Eventis:政府手中一直有資料庫,只是過去都不去公開罷了. 04/09 00:16
Eventis:講難聽一點,不動產價值被低估是政府要方便與民爭地與公用 04/09 00:17
Eventis:開發的背景使然. 04/09 00:18
Eventis:而土增稅從立法之初就不是照實際交易價值課稅,因為交易價 04/09 00:24
Eventis:格超越土地本身的價值,那是當事人本事及交易自由的目的所 04/09 00:24
Eventis:在. 04/09 00:25
Eventis:你這個設計只是設計一種土地交易所得分離課稅的稅目,與原 04/09 00:26
Eventis:本法規設計的土地增值稅,相去甚遠. 04/09 00:26
linbryan:把商業市場交由最沒效率公務人員來玩,成本增加, 漲,外資 04/10 00:55
linbryan:撤退,紅包流行 04/10 00:56
volkov:沒效率公務人員蓋國宅 VS 建商 我選前者 04/10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