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
1.炒地皮往往淪為財閥謀取暴利的手段,土地增值稅只苦到市井小民。
2.土地所有權過度分散,造成都市更新、土地增收步調緩慢,土地時常閒置。
作法:
逐年提高土地稅,人民仍可以私有土地,但須負擔豪華稅。
可以加速閒置沒有利用的土地拿出來利用。
公有的土地只租不賣。(台北市已經逐漸這麼做了。)
政府興建出租式公寓經營。
房屋的買賣僅限於地上權。
這樣的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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