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槍斃岡田救日本!!)
看板Policy
標題Re: 22K薪資補助政策所造成的人力市場替代效應分析
時間Fri Apr 23 08:45:28 2010
※ 引述《ehardaway (莫聽穿林打葉聲)》之銘言:
: 從我角度來看,就只是個人性問題.
這是一個很好的角度
: 整個社會資源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其他人的待遇自然不夠.
: 但也許有人會說,這就是個M型社會,放眼國內外都是如此.
我不太喜歡講M型社會的原因就在於,關鍵不在於分配而是整個結構出現轉變
: 在台灣,每個老闆都想賺更多更多的錢,在市場又不夠大甚至萎縮的情況下,最簡單快速的方式不
: 就是減少員工薪資? 剝奪員工的福利來增加自己的福利?
: 怪不得人人說,要賺錢就去當老闆.
: 但每個行業就像塊餅,餅就這麼大,又哪裡需要這麼多老闆??
: 最後的結果往往會是這樣:
: 起初,某行業有30家公司,大家都有錢賺,但因為員工做的不開心,覺得辛苦努力都被老闆
: 賺走.
: 結果就跳槽出去,自己開了家公司.
: 5年過去了,10年過去了,原本的30家可能變成100家,甚至200家.
: 但餅還是那麼大,可是"老闆們"卻變成3~5倍,卻人人都想像之前一樣賺更多錢!
這個部分要考慮一個現實因素台灣中小企業的平均3年存活率約3%,也就是說假設
原本30家的市場,縱然有100個人出來開業,三年後可能增加的家數還可能是30家
因為可能原有的廠商被員工幹掉,也可能原本的廠商首住領土。這也是為合企業主
跟股東必須有較高的利潤所在,因為他們負擔投資跟營運的風險,此點是員工不需
負擔的。
當然惡質雇主把風險轉移的做法是必須重罰,因此我也相當贊成V大跟L大的主張將
違反勞動權益的案例罰則予以調高,而且是大大的重罰。因為之前看到一些實例
就覺得.....
不過就我來看,與期大幅抓違規不如派律師大軍去輔導公會與勞工如何打比較保障
的勞動契約,因為很多東西近到行政或司法程序,沒勞動契約根本就是無頭公案
: 有點離題了,講的邏輯也不是很好. 但我想表達的還是那句話"人心使然"
這回到你的重點
假如你是投資人你願不願意投一個獲利不足的標的呢?或著是讓政策不斷的
縮減你個人的獲利?
這也是勞動市場的特別之處,勞動市場中資方是買方,原本慣例上應該重視
買方的權益,確因為有個人生存與均富的公益性,必須去犧牲買方的權益。
台灣的勞動法規,實務上的感覺是該彈性的地方綁很死,該保護權益的地方
沒有管。我講過不少次,勞健保的公司負擔是公司不願意調薪的最大阻礙,
這也是為何很多公司之前是用配股現在是改用獎金的方式也不要調整底薪,
因為一但薪水調上去就變成固定的成本很難調整回來。
當然覺得老闆剝削的人可以考慮去創業,不過創業的艱辛與風險又是另外一回事
這也是為什麼這幾年微型創業獲連所創業正夯,因為他們都可以大幅降低創業的風險
不過同時帶來的也就是收入不會如一般創業那麼有爆炸性。
不然舉個實例
我家某長輩因不滿猶太老闆的待遇跟態度,自行出來創業,現在創業有成
總算是小資產跟200的人小工廠,但是老闆要兼任RD跟PM,老闆娘要當COO
管會計跟HR,可是賭到金融風暴照樣照樣得給員工減薪,原因無他公司每天開著
不是只有「薪水」要發出去,還有各項固定與變動成本要支付,更不要談創業前幾年
老闆一個人RD、PM、業務全包的爆表操勞狀態。
還有長輩二號,自己在業界多年安定不下來,結果自己出來創業
到目前為止都還處於做口碑的狀態,還常常得親戚補貼或幫忙(我也常常做免費勞工)
只能算是勉勉強搶糊口,為來會如何大家都不知道。
案例三 宏碁員工配股的起源
某長輩三是宏碁的創始員工,那時候宏碁總公司還在民生東路五段,
某年過年前,長輩拿了一疊股票給我爺爺,說因為公司週轉不過來所以用
股票當抵充年終獎金問我爺爺怎麼辦?我爺爺說收著阿,看公司會不會轉過來
結果沒想到宏碁後來不斷擴充,這批股票也就是該親戚財富的基底。有的時候我
在想要是那時候施先生沒做起來怎麼辦?那也大概只能摸摸鼻子了吧=.=
這些例子都很明白,創業的風險跟投入極大,老是喊著剝削其實不見得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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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6.67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4.25.6.67 (04/23 09:33)
→ blc:其實也就是公司把風險成本轉嫁到沒股份的員工身上… 04/23 09:35
→ houkoferng:這時候就得算比較利益了 04/23 10:01
→ houkoferng:所以很難講啦 04/23 10:01
→ blc:我的想法是,不賺錢的生意就別做,不該從員工身上挖錢。 04/23 10:10
→ Eventis:很多律師也很無奈,台灣工會很悲情的一點是跟多團體協約幾 04/23 10:54
→ Eventis:乎在重複勞基法,換另一個角度就是勞工已經悲情到只要老闆 04/23 10:57
→ Eventis:肯守法就心滿意足了,頗令人感慨。 04/23 10:58
→ houkoferng:這是很怪的地方,勞動市場要保護賣方 04/23 11:48
→ Eventis:上面這個感慨還沒完,實際上更令人感慨的是老闆碰到這種協 04/23 12:04
→ Eventis:約還會覺得有吃虧,不是很爽簽.簡直是白賺的和平義務Orz 04/23 12:05
→ Eventis:真的非常讓人....的生態. 04/23 12:05
→ houkoferng:沒辦法該嚴的地方不嚴該鬆的地方不鬆是我這幾年的感慨 04/23 12:29
推 LORDJACK:因為台灣人多資源少, 本來就是買方市場 04/23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