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實習方案施行要點
http://www.excellent.lhu.edu.tw/doc/table_1-1/方案1-1-實施要點.pdf
請自己看清楚
名額有限,有相當的規範,這種替代現象不可避免
但大規模的替代現象就很豪洨
以你講的例子,假設就100個被替代,依照30%上限的規定
這個企業最少要有330人以上的僱員,這種大規模的替代解僱很難實踐
你以為台灣還在做三來一補的勞力密集產業?可以這樣子做大規模替換
30%的人力資源替換,那是很嚴重的事情
: → sealoe:直接說企業名稱會被告毀謗 04/10 07:56
: → sealoe:他可以說他並非這樣考量是因為..巴拉巴拉的原因, 妳毀謗他 04/10 07:56
: → sealoe:實例是有, 中部某"縣"的塑膠接頭廠(至於哪種接頭不說了吧) 04/10 07:58
: → mgtsai:這一年多來聽到的類似案例不只一兩件 04/10 11:06
: → mgtsai:只是最近聽到的這個案例,是家有點名氣的廠商 04/10 11:08
: → mgtsai:連這家廠商都敢這樣玩,必定有更多我沒聽到的例子 04/10 11:10
: → mgtsai:我自己沒能力去對整個產業界作普查 04/10 11:12
: → mgtsai:政府統計資料不會細到各別工廠因為22K解雇多少原有員工 04/10 11:15
: → mgtsai:這種訊息只有多聽業界的小道消息才可以拼湊出個所以然來 04/10 11:16
: → mgtsai:該廠不敢大喇喇直接玩,手段比較像是LORDJACK文中所提 04/10 13:18
: → mgtsai:還有要解雇也不是一次到位,而是以蠶食的方式一次解雇一些 04/10 13:22
: → mgtsai:但整個累積下來,該廠有聽到的部分有超過百人 04/1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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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8.57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4.25.8.57 (04/1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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