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as82539 (喵)
看板Policy
標題[討論] 矯枉過正的菸害防制法
時間Thu Jan 8 14:17:36 2009
首先,我贊同菸害防制法的本義,也就是防止二手菸害傷害到非抽菸者之健康
故才有菸害防制法與現在的全面禁菸政策,但究其內容,我認為還是有幾個問題:
而最重要的爭議,還是在於法案規範手段以踰越了比例原則。
全面禁菸最大的目的在於阻止公共場所的二手菸,這是無庸置疑
但如果有以下可行之方案:
1.隔離吸菸區
2.全面禁止吸菸,違規者處10000元以下罰鍰。
則依照比例原則的妥當與比例性,在行政程序法第17條規定下
既然可以達到同樣阻止二手菸擴散的目的下,就應選擇傷害最小最妥當方案
也就是『隔離吸菸區』>『全面禁菸』
以在達到非吸菸者拒吸二手菸的自由與權益下,兼顧吸菸者吸菸之權益。
並使吸菸族群在法令修改後,得到傷害最小化之效益。
但該法第十六條卻是如此規定:
『
下列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此法要求反而是『全面禁菸』優於『吸菸區』,
對於吸菸者來說,此法反而相較傷害其權益較大。
理應修正為:
『下列室外場所應設吸菸區,吸菸區外,不得吸菸』 為較為適宜之規範。
此外,為何公共場所室內不可以設立吸菸室?
姑且不論公共場所內的吸菸室多不符現行法規標準,但在能符合二手菸不外逸的標準下
例如桃園機場之吸菸區,不應因該法十五條而需面臨強制拆除之處罰。
因為在無二手菸影響非吸菸者的權益下,拆除吸菸室反會造成吸菸者的權益大幅損害。
故,若現有室內場所之吸菸室符合現行法規者,則應維護鼓勵之,
而非全面禁菸而扼殺吸菸者之權益。
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限,那也不應全面禁止吸菸者不能吸菸並勒戒
因為這同樣是侵犯吸菸者吸菸的權利。
對於某些宣稱
『吸菸並把二手菸吸回去,我就支持吸菸區隔離』的人
我只能說你們這樣講也是侵犯到吸菸者之權益與自由,
因現行法規能達到隔離吸菸者與二手菸之效果的話,那又為何要求吸菸者禁菸勒戒?
自由的本質前提是自我選擇與不違反他人利益與自由,
但滿足不違反他人自由後又要他人依自我的期許標準限制他人自由
那這種言論也不過是偽比例原則下的多數民粹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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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2.82
推 downtoearth:應設? 01/08 17:15
推 valepiy:推! 01/09 08:42
推 Duarte:自由的本質? 我想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01/09 09:21
推 ake2134cr9d:偷偷說一下,吸菸身上沾的菸味事實上也是有害物質 01/09 12:26
→ ake2134cr9d:如果吸菸後強制沐浴洗掉那些物質才不會影響他人XD 01/09 12:27
→ ake2134cr9d:所以進吸菸區出來前要先洗澡洗衣服才不會危害他人= =+ 01/09 12:28
喔,懸浮物質呀。 那東西是有毒沒錯,但騎車開車廢氣也滿毒的
那要不要列法要求騎車者進公司、政府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需先洗澡洗衣服才能進來
或是騎車需要穿完全隔離的隔離裝,進上述公共場所必須脫掉。
這樣才能完全地免除空氣汙染與危害他人健康。
機車者每次衣物都臭的要死,早就想這樣搞了(笑)
你認為我的言論好笑的話,那何不回來看您的大論呢?
推 Duarte:開車也會排放有毒化學物... 全台禁開車嗎? @@ 01/09 12:38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59.115.22.82 (01/09 19:24)
推 qwilfish:不知為什麼抽菸的人那麼愛舉汽機車廢氣來當強迫別人吸二 01/11 10:37
→ qwilfish:手菸的藉口 01/11 10:37
推 virgokk:汽機車的廢氣是抽菸人的藉口~ 我不認同 現在世界都提倡降 01/12 18:53
→ virgokk:低co2的排量也就是說它是有害的 那為什麼不全面改騎電動 01/12 18:54
→ virgokk:而強迫抽菸的人戒菸 或被迫排斥呢 請等同視之而論 01/12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