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biojeramy:降遺贈稅很好啊 辛苦累積的錢 平常都有繳稅 幹麻還要扒一層皮
: 推 yyoune:基於社會公平,10%是合理的
※ 引述《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之銘言:
: 兩位似乎不太懂課徵遺產稅的用意,遺產稅主要係為彌補所得稅之所得重分配
: 效果之不足,一般贊成課徵者多站在"社會公平"的角度,反對者多半站在
: "資源分配效率"的角度,用"基於社會公平"來贊成調降完全不合邏輯(完全相反邏輯)..
: 也未曾聽過此論點。
: 是阿,應該要檢討所得稅法,而不是大幅降低遺產稅率。
: 所得稅制不健全,經濟環境不良,就想大幅調降遺產稅不是冒進是什麼?
※ 引述《zaku7777 (zaku)》之銘言:
: 富人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劫富濟貧是那門子的社會公平了?
: 在所得稅已經實現一次正義,有必要在遺產方面再實現正義嘛?
: (1)若所得稅無法完全達到量能課稅
: 那應該是去改所得稅制,不是在遺產稅上作文章
我提另一個觀點:
遺產稅應該與綜合所得稅合併來看,都是稅制的一環
一邊高,另一邊就低
ROC的所得稅有效稅率大約是13% 美國印象中約有30% 西歐先進國家更多
(這其中還需比較勞健保與年金,我也不甚了了)
總和來看,ROC的活人稅應該算是低的
我認為,活著的人應該讓他們能夠支配財富,減少所得稅,讓他們的生活容易些
死去的人,他已經用不著那些錢了,不妨就課徵多點稅
課徵死人稅不道德嗎? 我以為 高活人稅低死人稅更不道德
不知生 焉知死,活著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要在兩種稅制重心選一邊,我選擇照顧活人的權益。
另外,遺產也算是不勞而獲,課徵遺產稅也不必然不道德
免遺產稅是否能促進工商發達,我持疑
過往我國遺贈稅率高 也曾經經濟發達
經濟發達應該與政府效率等等其他因素關係更大,
免遺贈稅是模糊了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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