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ckywei:簡單的說,提供平台(通路)降低創作者到視聽者間的障礙。 07/04 13:29
→ mackywei:但是前提在於視聽者買的不是炒作...這點我有疑慮。 07/04 13:30
推 chosenone:同意樓上 其實這市場本來就很依賴炒作 在市場經濟下很難 07/04 13:41
→ chosenone:不看商業考量 07/04 13:42
→ oversky0:像我很喜歡的 Roxette 合唱團,當初就是一位交換學生把 07/04 14:57
→ oversky0:錄音帶讓一個在當地廣播電台工作的朋友播放此專輯而一砲 07/04 14:59
→ oversky0:而紅的。我相信好的音樂能自然地感染人心,不需特別行銷 07/04 15:01
→ oversky0:如果還有炒作的疑慮,也可以要求打的歌以C.C. 版權發佈, 07/04 15:03
→ oversky0:創作者打出名氣後,再以新的作品和唱片公司簽約。 07/04 15:04
推 oodh:你的提議看不出來和目前新聞局的作法有何不同,只不過就是沒 07/04 17:24
→ oodh:去考量實際成本罷了,你說要補助發片,新聞局也是補助發片啊 07/04 17:25
→ oodh:一個團活下去+發片30萬, 總額不變,最後還是只能補助2 30團 07/04 17:26
推 oodh:那,這會是「哪些團得到補助」最後還不是得評選;錄音室的運 07/04 17:26
→ oodh:作是成本,壓片發行要成本;你怎麼會覺得政府只要蓋下去,用 07/04 17:27
→ oodh:原本的經費就可以無限量讓所有玩團的人錄音? 最後誰能用錄 07/04 17:28
→ oodh:音室、誰能壓片發行還不是要評選;而且錄音室蓋在哪就有更多 07/04 17:28
→ oodh:縣市的樂團用不了(坐火車上來錄音嗎? 補貼車錢嗎? 還是要 07/04 17:29
→ oodh:北中南都蓋錄音室?) 在我看來,你的提議最後就是運作成新聞 07/04 17:30
→ oodh:局現在的作法,根本不可能不評選,錄音室大門開開大家登記 07/04 17:31
→ oodh:就算一人一次 你知道全台灣多少吉他社、多少地下團嗎? 07/04 17:31
→ oodh:還有那種解散了又組的,轉戰不同團的 用不同團名登記的不會有 07/04 17:32
→ oodh:不公平嗎? 更基本的是,這些成本的投入,應該讓高中生一時興 07/04 17:32
→ oodh:起組個團就來使用嗎? 這樣不會浪費資源、不該集中推廣嗎? 07/04 17:33
→ oodh:那最後還不是得評選,還不是得被沒選上的人說「我覺得不該是 07/04 17:33
→ oodh:由少數幾個評審決定誰該補助誰不該」 07/04 17:34
推 RIFF:「想辦法降低新人錄音打歌的成本」-讓廣播放送 07/04 22:31
→ RIFF:立法 台製音樂在國內放送不設限 公共場所給放廣播 07/04 22:32
→ RIFF:無礙保護外國人的版權 又達成宣傳國內作品效果 07/04 22:34
→ RIFF:立個法花很少錢 07/04 22:35
推 oodh:問題是這麼一來這些樂團就很難斷奶,因為他們的音樂免費版權 07/04 23:04
→ oodh:就更難有唱片公司要發專輯,就更難賺錢,就得一直被輔導補助 07/04 23:05
→ oodh:更何況「台製音樂」範圍太大,主流音樂工作者可不會認同這法 07/04 23:06
→ oodh:為了非主流樂團的知名度 賠上整個音樂界的生存空間(反盜版) 07/04 23:07
→ oodh:就算立法作出區隔,當那些樂團稍有名氣後,原本無版權的又突 07/04 23:07
→ oodh:然要收版權,也會讓播放者無所適從;版權不收費就等同開放盜 07/04 23:08
→ oodh:這對那些以原創為主的非流行樂團來說也不尊重吧 07/0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