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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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政策] 社論-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時間Tue Mar 16 11:16:5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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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這句話出自「論語,學而篇」:「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
,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
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原本強調為人要在孝弟方面從根本做起。不過長久以來被廣泛
解釋為任何事情必須究查其根本,在根本方面對了,整個事情才能做得好。事實上,任何
事情若不釐清根源,所做出來的設計、規範與執行,都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困難叢生。全
民健保目前面臨的情況,更令人覺得必須「君子務本」,才能「本立而道生」。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1-1條:「符合第10條規定之保險對象,除第11條所定
情形外,應一律參加本保險。」可以看出全民健康保險是屬於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然而,
目前社會擾擾攘攘的爭議之一,就是把「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混為一談。社會保險
在本質上仍是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之處,在於社會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達成其政
策目標為宗旨。全民健保的政策目標明白揭示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為增進全
體國民健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 ,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特制定本法。」換言之,其政
策目標在於「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而增進全體國民健康的方法不只一種,保險只是其中
之一。
全民健保既然是「保險」而非「福利」,就應該回到保險的本質。保險是集眾人力
量,在平時由全體參與者繳付少量資金,匯集在一起,藉以彌補部分參與者因偶發重大災
難之損害。前述保險本質中,在損害填補上有兩個重點:必須是「偶發」事件,或是「重
大」事件。偶發事件是一般狀況下無法事先預料或事先防範的情況;重大事件是遭受損害
者無法獨力負擔的鉅額或長期負擔,因此需藉助於眾人之力量。因此對於經常可能發生的
損害,或者微小的損害,應由保險參與者(投保人)自行負擔,而不應受到理賠。
法令已經明訂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就應該堅守其為保險之本質,而不宜與社會福
利混淆不清。目前全民健保所保障的範圍,從經常發生的小感冒,到聞所未聞的罕見疾病
;從一般民眾可以負擔得起的小費用,到傾家蕩產的癌症或長期慢性病的龐大治療費用,
無所不包。這樣的保障範圍,相對於我們目前所負擔的保費,不必精算,單憑直覺也能知
道,絕對無法支應全民健保的龐大費用。全民健保發生嚴重虧損,可以說是必然的結果。
因此,全民健保若不回歸至其保險本質,只保障「偶發」及「重大」疾病,而想要
健保保費不調漲,實在是緣木求魚。與其爭論如何調漲,以致發生影響衛生署長去留的政
治議題,不如向民眾「說清楚、講明白」,讓全民健保回歸到「只保偶發疾病不保經常疾
病」、「只保重大疾病不保輕微疾病」的保險本質,亦即以「節流」來取代(或減少)「
開源」。相信擅長於溝通的吳內閣,必然有能力讓全民瞭解「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
草」是不可能的,既然「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大家就別吃滿漢全席的豪華大餐,改吃
精簡健康的營養午餐。
我們也知道這樣「務本」的做法,極可能帶來更大的政治爭論。然而,如此所導致
的政治爭論,其本質是個政策辯論,是關乎全民健保能否長治久安的政策議題。任何一個
負責任的政黨都不應該迴避,而應在全民健康保險的本質上選擇其立場,以向全民負責、
以對歷史交代。我們希望行政、立法兩院袞袞諸公「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
在全民健保回到保險本質的同時,現有屬於社會福利的部分,則宜由內政部等相關
部會接手補貼,使受到衝擊的民眾人數達到最少,並使所受的影響達到最小,以維持社會
安定。或許有人會質疑,從政府財政「大水庫」的觀點來看,如此做法並沒有使政府財政
因全民健保回到保險本質而有所改善,只是將現有健保虧損轉由其他部會分擔而已。然而
,這也是我們呼籲全民健保回到保險本質的另一個重要目的,為的是讓健保所隱藏的社會
福利回歸到其所應該歸屬的部會,讓行政、立法部門得以將社會福利的數字更加真切地反
映出來,攤在陽光之下,讓全體民眾得以檢視現有社會福利的資源分配是否妥適,以作為
未來增減調整的依據。唯有如此,才是永續推動社會福利的「君子務本」之道。
簡言之,「橋歸橋,路歸路」,全民健保既然是保險,就應該回歸保險的本質。我
們並不反對社會福利,但不希望全民健保將社會福利隱藏在社會保險之中,含糊籠統地將
大小症狀都納入保障。讓全民健保只針對「偶發」、「重大」醫療事件提供保障,才是符
合「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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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中肯
我老早就提出了
但很多人就是故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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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54.12
→ oodh:感謝分享,但是,請補上三行心得... 03/16 12:44
推 houkoferng:終於有媒體開始思考健保的本質了 03/16 12:51
※ 編輯: monyan 來自: 114.40.121.197 (03/16 13:23)
→ a7891:不認同健保僅是保險 他應該是政府為了滿足"健康"此一社會福 03/16 20:12
→ a7891:利而用的手段 但照台灣人民使用健保的方法 只能說在觀念上息 03/16 20:14
→ a7891:慣上台灣可能還沒準備好去擁有這樣的一個制度吧 03/16 20:16
推 eric0348:同意樓上看法 但正因為台灣還沒準備好 才要回歸保險本質 03/16 23:08
推 LORDJACK:這不就是保大不保小 - 沈富雄? 03/17 08:23
→ wolfline:那麼能對不同薪資收入做不同健保費率的法理是什麼? 03/17 17:07
→ Eventis:釋字473,量能負擔原則,不是從保險法理來的.全民健康保險雖 03/17 18:13
→ Eventis:然冠了保險兩個字,但本質上屬於社會保險,依憲法一百五十五 03/17 18:14
→ Eventis:條及釋字472,全民健康保險,就是憲法155所稱"為謀社會福利" 03/17 18:14
→ Eventis:所開辦的社會保險.因此本質上他是社會福利,但制度上利用保 03/17 18:15
→ Eventis:險制度達成損益平衡. 03/17 18:15
→ Eventis:本篇社論的"本",就剛好和大法官都不太一樣....(遠目). 03/17 18:16
推 LORDJACK:只能踩在高薪族不至於退保的邊緣吧, 再高就不行了 03/17 19:20
→ Eventis:強制納保+得為執行名義啊,除非是高薪到直接移民-.-" 03/18 02:57
→ Eventis:如果不是冠上一個健保然後在健保內操作,這說白了就全民健 03/18 02:58
→ Eventis:康捐啊Orz...... 03/18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