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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討論日前新聞提到, 政府想 成立法人,由類儲蓄的十四兆投資公共工程 , 保本保息 文章一開頭回應 政治板 k大的說法,在這裡就不轉過來了, 簡單來說,k大質疑 政府向基金借錢,如果賠了, 保本保息可能是空談,而基金 (也就是投保人你我) 會權益受損 -----------------------------------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tics 標題: Re: [心得] 14兆 時間: Mon Mar 9 19:27:51 2009 這篇回前文k大的文章 我覺得k大的說法 推論上沒錯 但和現實會發生的情況可能 「發生的方向」上面會不同 不過「這個提議應該不會成案」的看法我是認同的 簡單說明一下上面那句有點饒舌的話 我說我考慮 也許把房子賣了 買頭老虎 教牠叫我聲「爹」 這件事,我們似乎不需要花很大力氣去討論 「讓老虎叫你聲爹 意義何在」 因為,(假設)我們都知道老虎不可能被我教到乖 看到政府要用那十四兆,我也反對,不過理由和k大不一樣 k大的說法主要集中在 「要是賠了怎麼辦」 「說要保本保息,怎麼保」 其實,我認為這不是重點 保本保息並沒有技術問題,是能力問題 我舉個實例來說 退輔條例和18% 就是一種保本保息 它是怎麼保的? 殷琦吃下高鐵,政府也相當於對他保本保息 那又是怎麼保的? 1. 賠了的話拿預算來補 2. 保證回收 政府不是沒做過這樣的是,所以,一但政府作出保證 要保本保息 我會相信 政府的確會保本保息 作為出資方 (存戶、基金的擁有受益者 你我) 其實不必擔心「當政府承諾保本保息後 還跳票」這件事 但,我說了,這是實力問題 就像我不可能教一頭老虎叫我爸一樣 所以 我上面說的「現實的發展方向」 應該是 「政府不會敢保本保息」 或,「 @ 政府真的去保本保息」 (而且兌現) 現在的發展,較有可能的是「不會去保本保息」 所以案子不會成立 這也是我想一想 算了沒去討論它的原因 但 @政府真的去保本保息,而且兌現 才是比較值得討論的 為何呢 其實以上述的說法,這麼做並沒有技術問題 換言之,「需要擔心的不是基金虧損」 而是 「超額 實質 國債」 的問題 簡單來說,當政府 向基金提出 「保本保息」而讓他們投資一項不可能賺錢的工程時 根本不應該用投資的眼光、用BOT的眼光來看 因為如果這項工程是會賺的,早就可以循現有bot法規包出去了 當政府向基金提出「保本保息」的時候 請注意 (這樣有點像 補習班老師分析題型) 不要把它當投資案,還真的去討論如果賠錢了怎麼辦 -- 它是政府,賠錢了當然是它賠;除非台灣變共產國家 請把它視為「舉債」 政府的「保本」 就是國債的低贖回風險; 政府的「保息」 就是國債的利息支出 如果政府真的保本保息,最後不用擔心他不給、讓基金虧 因為他一定會拿預算編來給 -- 否則不可能推得動 這樣一來,就和每年編列 國債利息成本 一樣 -- 就是「變向舉債」 所以這個議題 雖然 k 大的說法並沒有錯,但值得討論的點不在那 k大的值疑,如果真的政府推出保本保息的時候、 或說這個政策被提出的時候 應該是被思考、被滿足了的 (不太可能是沒想過怎麼保就被推出來喊好玩的,而且要保本保息技術上並不難) 所以說, 問題應該是來到「實力」上 也就是「是不是該讓政府再舉債」 與 未來要償還這些利息的預算排擠效應 -- 現在借,未來政府可以用的錢更少 當然,推動方 也就是政府 應該要提出 「現在借,現在建設,效果比之後慢慢蓋好很多」「現在借,現在建設,那些建設可以帶動的繁榮 能為國庫增加很多收益來付利息」 如果能,那就意味著可以再舉債 -- 就算能,那還要面對一個問題 「為什麼不直接修國債法 提高上限 或作特別預算」 這個問題等同於 「現任總統的競選承諾」 和 「破壞法規、製造法規漏洞」孰重 因為,不舉債是現任總統的競選承諾沒錯 但他的承諾也不是沒跳票過 如上面所說,用這方法動用這十四兆 實際上等於是舉債,然後把債券賣給這些基金 那為什麼不乾脆舉債 1. 舉債需要修法,這樣人民可以決定要不要 2. 舉債會有更多的監督機制 3. 舉債對於買債券的基金有更大的保障 而且對於國際信評組織而言,他一樣會把這十四兆被你挪過來用的錢視為國債 國債信評、主權評等 一樣會下滑 其實是看不太出來,除了「避免政府紛爭」 或 「避免違背競選承諾」之外 有什麼理由是 「需要借錢建設」卻又不舉債,而要這樣繞著彎的 這些,是政府先證明了「現在借錢的確比較好」的情況 比較有可能的是,就因為政府無法證明現在借錢比較好 所以才迴避 有更多監督 和 關卡 的「修國債法」 那這樣,人民還要讓他們借嗎? 這些,我想政府 和 各大基金 (畢竟都是自己的錢) 應該都知道 所以我覺得比較有可能的情況是走向「胎死腹中」 要從基金手上搬錢過來 而不舉債 其實有許多不同的設定手法 每一種對基金的保障 和 對政府的負擔都不一樣 你也可以真的讓他們投資 這樣對基金就很沒保障,對政府的負擔就小 -- 但這不可能 但真的作出「保本保息」承諾時 尤其在 成立的中介法人是用 貸款 而非「發行股分」 的方式籌資時 那就其實對基金的保障很大 -- 實際上也只有這種有可能 而對政府,就是實質國債 如上所說,真的等這個議題有更成型的時候,還可以再進一步討論這些 總結 目前,我只能說 一。應該不會實現、 至少短期內不會實現 二。其實就是舉債,爭議點不需要放在「基金虧損」 而是「迴避法規舉債」 -- oodh 進入守備狀態 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31.75 -- 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31.75 ※ 編輯: oodh 來自: 140.116.231.75 (03/09 19:36)
panoply0921:目前順序卻變成政府先要人家給錢... 03/09 20:10
roxinnccu:o大有沒想過一個可能:並不會胎死腹中,而是"早有腹案" 03/10 09:10
roxinnccu:邱正雄這幫子國民黨財經老官僚據稱早在李登輝末期就有 03/10 09:11
roxinnccu:動壽險業資金(事實上是這次真正新鮮的主意)的念頭,根 03/10 09:11
roxinnccu:據堅持不准小弟引用他名號的前保險相關事業長輩說法... 03/10 09:11
roxinnccu:假設投入的建設虧錢這個前提存在的話,跟舉債虧錢的差別 03/10 09:12
roxinnccu:應該就在:多壽險業資金這塊的中介... 03/10 09:14
roxinnccu:然後讓一些人民投入壽險業的資金可以得到國家保障的本息 03/10 09:14
roxinnccu:順便也讓壽險業資金投資少點風險也保障本息,如此跟直接 03/10 09:15
roxinnccu:舉債的差異孰優孰劣....在長輩口中當然都是好的....... 03/10 09:16
roxinnccu:所以我想請教一下o大的看法 03/10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