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監督 公設財團法人 公帑「稀」乾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6/4/1wzyb.html
許多由政府百分之百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經過多年運作之後,
政府資金所占比例卻大幅下降,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主計處
長期漠視問題,導致政府捐助基金比例持續被稀釋,當比例降到
五成以下時,也迴避了立法院、監察院監督,行政院未善盡監督之責,
遭監委提案糾正。
監委趙榮耀、葛永光調查發現,政府各單位對其所管理之財團法人,
其財產登記項目標準不一,財產變更登記也沒有統一規範,以經濟部
主管之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例,五十二年成立,過了四十五年
才辦理變更登記,變更之後政府累計捐助基金比例由百分之百驟
降為百分之十六點三九。
主計處長期漠視 監委提案糾正
另一個明顯案例則是交通部所管之中華顧問工程司。當初成立時,
政府捐助占基金總額百分之九十四,但在九十年公積轉列基金辦理
財產總額變更登記之後,政府累計捐助所占比例剩百分之零點一。
監委批評,政府拿公帑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應該善盡監督責任,
「替人民管理財產」,若有賺錢當然應該算是全民所得,放任
讓政府比例下降,「錢就平白不見了。」
主要問題出在財產變更登記,財團法人成立之後,因為捐款、
利息、盈餘導致財產增加,並沒有按比例增加政府所占比例。
另外,財團法人接收政府捐贈不動產,但會計處理方式
沒有統一規範,若不動產捐贈沒有列入基金科目,
就導致累計政府捐助比例被低估。
政府捐助比例稀釋 疑逃避監督
以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為例,政府捐助不動產之後,累計比例
應該高達百分之一百卅八,但因為不動產沒有列入基金科目,
財產總額變更登記之後,政府所占比例只有百分之卅九。
依照預算法,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之財團法人,
必須把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監委統計,目前政府捐助成立
財團法人一三一家,捐助高達一三四六億元,九十七年底政府捐助
占五成以上者,剩下七十七家,讓外界有逃避監督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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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家成立基金的新聞
給大家參考一下
看起來監委還滿認真的,這種陳規、老案子 也有興趣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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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h 進入守備狀態
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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