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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結束,銀貨兩訖,提貨單備份存查 / 亮黃標記為 實體可審察項目) http://www.ma19.net/policy4you/economy/tax 三大問題 薪資所得負擔過重:我國整體租稅負擔率雖低,但薪資所得佔報稅所得總額卻高 達75%,有違租稅公平精神。 產業之間稅負不公:高科技產業實質有效稅率平均為5.8%,傳統產業則為14.8%, 造成產業別租稅不公平。 中央集錢地方困窘:自營業稅改制國稅後,成長型稅收集中在中央,中央政府集 權又集錢,統籌分配稅款仍不足以支應地方政府財政需求,甚至由中央立法減免 地方稅,造成「中央請客,地方買單」,使地方財政日益困窘。 1.對中低收入勞動家庭實施退稅補貼「468方案」: 實施「勞動所得退稅補貼」新制,讓有工作收入的低所得家庭,在報所得稅時, 政府不但不課稅,反而發給補貼。 為減輕勞動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增加工作意願,協助低收入之工作家庭脫離貧困, 我們主張有工作收入的低所得家庭,在報所得稅時,政府不但不課稅,反而發給 補貼。人口愈多、工作所得愈低的家庭,得到的補貼愈多。而且為增進工作意願 ,家庭的工作所得從低水準開始增加時,補貼額度也等比例增加,要等所得達到 比較高的水準以後,補貼額度才會減少。這種鼓勵就業的「負所得稅」制度,又 稱工作所得租稅扣抵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在美國行之多年,頗有成效, 台灣應當引進。 每年我們將編列250億元預算來實施這個制度,預計有約90萬中低收入的工作家庭, 一共320萬人受惠。這個制度不但可以把落入「新貧」的中產階級家庭,從邊緣挽救 回來,也可以雙雙提升國人的工作意願和廠商雇用勞動者的意願,對於失業率的降 低(* ),將有立竿見影之效。 舉例: 以一對夫婦加兩個小孩的四口之家為例,如果全部工作所得都來自薪資,全年收入 為36萬元,在申報所得稅時,扣掉標準扣除額、免稅額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稅 率是零,在現在的稅制下不要繳稅,可是不會得到政府任何補助。但在我們主張的 新制下,這個家庭(* )可以獲得36萬元乘13%的補貼,也就是一年46,800元。對於這四 口之家而言,這樣的補貼可以讓生活獲得改善。 只要這四口之家的薪資少於36萬元,都可以得到13%的補助。如果以後薪水增加了, 補助的比例會逐漸減少,一直到每年收入達到48萬元以上,才沒有補助。這些標準 是照目前生活水準所訂的,以後如果物價上漲,還可以調整。 ---------------------- 邊注 ----------------- (*註: 傳統 社會救濟是「賺越少領越多」 而可能有消極鼓勵少工作 的問題 這項設計,是在家戶年收入48萬以下時 「賺越(依比例)多領越多」 所以相對有鼓勵低收入戶工作的效應) (*按: 應該不會是所有家庭都以 48萬為基準 不同人口or可勞動人口 應該標準不一樣 ) ---------------------回本文 -------------------- 2.增加薪資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分別由每人78,000元及77,000元增至每人10萬元, 減輕受薪階級及中低所得者的租稅負擔,照顧弱勢族群。 3.增加教育扣除額: 教育學費扣除額由每戶改為每人2萬5千元,降低父母家長對子女的教育負擔 4.產業別獎勵取消,功能別獎勵加強: 檢討取消產業別等租稅減免獎勵,強化研究發展、人才培育等功能別獎勵。 5.調降營所稅,提升國際競爭力: 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至20%,並取消保留盈餘加徵10%之稅課,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 6.推動綠色稅制,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增加的收入可用於補助企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分擔企業對其員工的社會福利支出、 取消汽車及水泥以外所有的貨物稅、娛樂稅、印花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以及對 大眾運輸及低收入戶給予能源津貼等。 7.全面改革稅制: 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以全盤觀點,推動稅制改革,包含所得稅與遺贈稅等,以建 立公平、效率、簡化及具國際競爭力的稅制。 8.保障納稅者權益: 於中央及地方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轄區內納稅者與稽徵機關協調解決稅捐 爭議,保障納稅者權利,降低稅務訴訟。 9.錢權由中央下放地方 秉持「錢權同時下放」、「地方實質財源增加」、「直轄市及縣(市)財源只增不減」、 「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鼓勵各級政府開源節流」等原則, 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以健全財政制度,改善地方財政困境。 10. 提高遺產稅免稅額 為提升國際競爭力,未來勢必要順應國際潮流,調降遺產稅率,但其確實幅度, 應由賦改會做通盤考量後決定,目前可以先提高免稅及扣除額度,由目前一個典 型家戶約1,300萬(免稅額779萬加配偶、子女、喪葬費用等扣除額合計,其中房 地產部分依公告現值而非市價計算),提高一倍到2,600萬。 金融業的現狀與危機 競爭力大幅衰退:2006年銀行整體獲利為負,台灣銀行健全度淪為全球第114名 (2007年WEF),金融業淪為艱困產業。 錯失金融中心良機:不合理的限制造成國人財富外流,存放海外達4.9兆台幣, 台灣錯失成為資產管理中心的時機。 扼殺發展空間:禁止金融機構登陸,不但無法配合台商海外布局,也無法拓展 大陸商機,甚而被外資低價併購。 金融改革弊端:先有結論,再找理由,預設整併數字與時程,結果弊端頻傳, 造成金融市場空耗。公股銀行淪為酬庸,甚至變成選舉工具。 監管能力不足:金管會高層人事更迭頻繁,貪腐弊端不斷,監管素質大幅滑落; 組織採分業監管,無力掌控金融集團風險。 忽視弱勢權益:金融機構大型化後,中小企業及弱勢族群更難取得資金;金融產 品風險日趨複雜,透明化不足,金融消費者權益被忽略。 (按:我知道上面這段 不是政策 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們具體的金融政策是啥 ) -- 國家研究院->政治小組-> policy 政策板 █▆█▆ 遠離對政黨人物偏好 █ ◥ █ ◥ 追尋「什麼對人民最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83.102 ※ 編輯: oodh 來自: 202.132.183.102 (03/22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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