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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711kimo (vicky)》之銘言: : 之前在閱讀報紙時讀到,有人建議: : ''若是在現金上蓋章作記號, : 並且限定這些有蓋章的錢必須花掉, : 則可以省去製作消費券的成本! : 也不必擔心防偽的問題'' : 我很贊同這個論點,只是不曉得這個方法有漏洞嗎? 因為次數問題 消費卷有使用期限,換句話說它的使用頂多只能用9個月,對消費者來說還只能用一次 相對新台幣無使用期限,只要沒有磨損到不可辨識亦可繼續使用。 所以新台幣的耐用性必須高於消費卷→成本必然也要高於消費卷。 故拿能用數次的新台幣蓋個章就宣告它9個月後就不能用銷毀重印,才是真正的浪費。 還不如做幾個防偽(變色墨、凹版印刷...etc)然後紙質省一點做個廉價貨幣還來的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2.90
kaky:彭老有說除了那條比較貴的防偽線其他鈔票有的都會有 12/11 02:18
pig711kimo:恩...了解,謝謝解答我的疑惑 12/11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