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中立 vs. 稅收中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20605513
所謂中立性,就是要有效率的意思。
租稅中立,就是在對財貨勞務課稅時,要達到無謂損失達到最小,也就是在規劃租稅時,
就要算好怎麼課稅才不會影響到投資的意願,工作的意願等,讓資源達到最適的分配。
稅收中立,這是最近最常被提到的名詞,在討論當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稅收可以
增加的金額,要分配給哪些賦稅項目的減免,才能達到稅收的最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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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 「租稅中立」的角度
因為企業的租稅彈性較小(小 對吧...) 換言之 人民比較乖
設計稅制時,為了達到最高的「效率」 企業或資本家的稅會比較難調升
但,站在「租稅公平」的角度
受薪階級不但可支配所得低、需要錢來作貧富翻轉
而且使用公共資源、設備的程度通常也較低
所以不應該負擔較高的稅制
這兩點,都是「稅制改革」的考量邏輯
然而,這次能源稅的新聞裡,出現了「稅收中立」的邏輯
也就是說,不涉及租稅負擔比例調整的改革
而是單純就稅收原因、項目 作整合 那麼 「加了你的稅,就要幫你扣掉,這才公平」
也就是說,「開徵能源稅,增加的收入應該以減輕被課稅者負擔為主」
(這裡的「中立」指得是 這項改革不是為了讓某些人得到懲罰、某些人得利)
但,在「環保課稅」的角度來講
其實這還滿荒謬的 -- 它實際上只進行了稅目的整併
你先徵了耗油產業的稅, 然後減油汽橡樛的貨物稅
那環保的用意不就大打折扣了嗎?
真正做到的,除了讓稅目「看起來很環保」之外
就是「輕(稅)政」 -- 整併起來好課徵、計算
因為環保課稅、碳稅,本來就是一種「懲罰稅」的概念
-- 藉由懲罰稅制 達到降低公害、迫使轉型升級的作用
你要規劃「懲罰稅」 卻拉近「稅收中立」 這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這樣的拉鋸在上次所得、營所稅減免時就玩過一次了
一定程度,我同意稅改聯盟的說法
僅管執政的政治人物 無法抗拒、甚至主動認同
降低窮人負稅比例、提高稅收「拉近貧富差距」的功能
但是
財政部 稅收相關的官員卻一直都沒有這個意思
-- 幾次稅改下來 他們大多監守在「稅收中立」和財政平衡上
所以產業落日條款 主要還是拿來減少企業營所稅
我不是財政官員,也沒辦法說 如果條款落日、卻不降營所稅
對台灣產業和整體經濟影響多大
不過,可以見得的是在這個「稅收中立 vs 目標性改革稅制」的長期戰爭裡
前項 因為有財政府官員的支持 一直、也將會有地主優勢
如果稅改聯盟之類的團體真的還想一搏
我想只能找人去給總統或閣揆上一堂完整的稅改課
-- 真的上課 而不是以「上課」為名發文訓一頓爽
如果他們肯插手進稅改裡,也許能扭轉這個主客場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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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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