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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講講我的看法 首先我先說明我的立場 我本身是支持要先經過學歷甄試 也要在當地實習結束才可以回國接受學歷甄試 我也反對增設落日條款 畢竟醫師法就明文規定 承認的外國學歷要以學制和我國相同的為基準 所以要實習應該是大家都認同的吧 只不過實習這一個部份不應該佔用到國內的資源才對 因為教學資源就這麼多 你回台灣再補"兩年的實習"會稀釋掉原本的教學資源 降低了原本的教學品質 會讓醫師成熟的速度變慢 這對一般大眾也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應該不能說是補實習時數 而是要求應該要在當地完成所有的學業跟實習才可以回國接受甄試 至於要求的標準也很簡單呀 跟當地醫學系學生有一樣的上課跟實習時數就可以 當然可以跟當地的醫學系學生一起上課一起實習那就更好了 再來就是甄試問題 為什麼外國學歷需要多考一次的學力甄試呢?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國外的教學品質中華民國政府沒有辦法去要求 國內的學校政府都會定期做教學評鑑 評鑑成績差的可能會面臨減招甚至停招的下場 國內的醫院也會定期要接受醫院評鑑 評鑑成績差的一樣會減少訓練的名額甚至就無法訓練醫師了 但是國外的學校跟醫院政府完全沒有任何的評鑑跟處罰機制 老實說連要入學名額都管不到了 所以才要再增加一道甄試的手續 至於甄試這一個部份 國內醫學生有沒有需要跟外國學歷一起接受甄試 我覺得這完全模糊了焦點 就是因為無法對外國學歷的品質加以要求 所以才要求學歷甄試的 如果政府要求國內學生也要接受甄試 不就承認定期作的教學評鑑跟醫院評鑑是沒有意義的 評鑑的結果是沒有公信力的 所以才會懷疑通過這些考驗拿到畢業證書的學生實力嗎? 再來就是其實甄試的題目國內的醫學系學生也有考喔 這是黃富源教授說的 甄試的題目會會找一家醫學院的同等學歷的學生來一起考 作為對照的標準 如果本國生考50分你也可以考到50分就給你及格 而不是以60分作標準 換句話說就是你只要考的成績跟本國學歷的醫學生相當就可以 至於甄試通過率低 問題出在那?大家可以想想 最後就是需不需要有落日條款? 我認為不需要 為什麼波蘭醫學生會引起爭議呢? 因為還沒加入歐盟之前是需要考學歷甄試的 但是加入歐盟之後就變成不需要了 其它所有的條件都沒改變就因為加入歐盟 所以就不用學歷甄試了 我不認為這樣合理 所以我認為不應該設落日條款 因為也不是不讓你回來當醫生 只不過多了一道門檻而已 至於信賴保護原則 我覺得是已經考過國考拿到執照的不需要追回他的執照 而還要再考一次學歷甄試 至於還沒畢業的.還沒考的 就請你先考學歷甄試再考國考 再說你學歷甄試沒過也是可以去醫院應徵呀 只不過名義上是實習醫師 作啥醫療行為都要有醫師在場(有醫師執照的) 又不是沒考過甄試就完全斷了你的行醫之路 我覺的很奇怪的是民國90年醫師法修法還不是說改就改 當時去菲律賓念醫學系的學生也沒人在吵啥落日條款 沒人在說啥信賴保護原則 也沒人說啥考50年也都考不過.搞不好會去教育部前自殺呀 還不是乖乖考學歷甄試 當初都可以這麼作了現在為什麼就不行? 去波蘭念醫學系的學生中 一定有成績優良的也一定有打混摸魚的 學歷甄試不就是要把這些打混摸魚的學生給擋下來嗎? 這也是為了公眾的利益.不是嗎? 還是那些不用功.只會打混摸魚的波蘭醫學生的利益更重要呢? 所以我的想法是 第一.要求回國前就要有足夠的實習時數(跟當地醫學生相同時數就可以) 第二.要考學歷甄試(才能選出真正優秀的波蘭醫學生) 第三.不需落日條款(才能擋下打混摸魚的波蘭醫學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5.24.250
houkoferng:實習部分比較好解決,請自費實習 05/08 16:54
houkoferng:使用者付費就可以解決此問題 05/08 16:54
lighthearted:這篇說得很清楚,推一個! 05/0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