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gelew (u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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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活動] 媒體人推動「總統候選人簽署反對置入式 …
時間Sun Mar 9 23:40:33 2008
※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置入性行銷作為一種行銷手法,它對於被置入的媒體,產生更大的控制。
: 以現今的媒體產業環境,讓媒體不得不低頭於接受無論是政府還是其他企業主的置入
: 這是更強而有力的政治與經濟控制,接受它,媒體更難說自己是獨立自主的媒體機構
: 更重要的,不僅在媒體本身,對於閱聽人來說,更是無形的控制方式
: 我們該怎麼分辨,一則農產品或觀光產業的新聞內容,是純粹的新聞,還是它只是
: 一種欲招攬生意的廣告?
: 而政府慣常使用的,所謂在平面媒體常出現的紙上座談會
: 不是一種假民主嗎?
: 一個政令的審議民主討論,不該是關在一個房間裡,由政府安排座談的人選
: 議題的方向與內容由政府安排妥當,毫無反對與議論的餘地
: 置入性行銷是一種意圖不讓廣告被察知的廣告
: 既然是廣告,就有被包裝、粉飾、誇大的成分,如此,真實更被刻意的掩蓋著
: 任何一個公共政策必然有他正反兩面
: 都需要經過一連串的協商與討論,才能更有效更完善的制定與執行
: 新聞是一種將問題與溝通呈現出來的方式,也才是民主的可能性
: 既然需要被討論,既然號稱民主,就該把新聞與廣告明顯區隔
: 而不是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 媒體人推動「總統候選人簽署反對置入式行銷」運動
: 連署網頁
: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03622372700/index.php?serial=200803622372700
: 連署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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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
: 推動總統候選人承諾反置入式行銷
: 2008.03.07
: 這幾年,台灣新聞媒體普遍存在嚴重的置入式行銷現象,其中政府是最大的廣告主
: 之一。2003年「國家施政宣導及公營事業商品廣告之媒體通路組合案」新聞局以10
: 億9千萬元的政府經費進行行政院內十八個部會的媒體集中採購,更指明以「置入式
: 行銷」來進行政策宣導。根據前行政院新聞局長姚文智,在2005年的一場研討會中
: 表示,從2003年至2005年,共兩次政府媒體通路集中採購案將近20億的預算中,部
: 分經費是用來進行媒體(包括節目與新聞)置入式行銷;而2008年行政院看守內閣透
: 過新聞局曾公開指出,將投入2億6千萬元採購文宣商品,其中又有多少金額是採新
: 聞置入式行銷方式處理而不可知。
: 置入性行銷即是行銷學上的「產品置入」,新聞置式性行銷就是:以付費的方式,
: 透過不醒目的手法,將付費者所欲傳達的訊息以新聞包裝,進而達到影響閱聽人的
: 目的。不同於廣編稿會註明為廣告之方式,因此許多民眾誤以為就是經客觀採訪所
: 得之新聞。
: 監督本是媒體之天職,也是公共服務與自由民主之體現,所以民眾面對新聞資訊時
: 較願採相信之正面態度,而不同於一般的廣告或政令宣導;因此,當置入式行銷透
: 過新聞的方式播送後,即變成了蓄意操弄資訊、欺騙大眾的行為,民眾從此將如何
: 信賴新聞媒體?民眾又如何得到資訊來監督政府?新聞學界也一致認為,置入式行
: 銷已嚴重違反新聞專業,甚至成為官方變相干預新聞的手段之一。
: 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通訊傳播法」草案中訂定相關法令,然而草案進度
: 嚴重落後,甚至還未能送入立法院進行審議;加上此法只針對電子媒體,未能全面
: 涵蓋所有媒體。因此,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認為,唯有從根本解決,剷除戕害新聞專
: 業、公正性的源頭,才能正本清源。
: 我們認為,置入式行銷的爭議必須「拉高層次,一次解決」,唯有由未來的總統明
: 確承諾,才能讓媒體免於受到國家機器的不當干擾;只有總統候選人的連署、表態
: 與信守承諾,才能讓危害新聞專業的「置入式行銷」徹底從新聞專業中消失。
: 因此,我們強烈主張:「總統候選人要公開表態,並連署宣言,在當選後的總統任
: 期內,不再編列任何預算進行置入式行銷於新聞節目與新聞報導內,並加速國內相
: 關法令之修訂,以杜絕任何形式之新聞造假與媒體言論控制。」
: 我們也深刻體認媒體肩負拒絕新聞置入式行銷的責任,承續記協及其他媒體監督團
: 體反置入式行銷的一貫立場,我們也在此強調,政府、媒體本身應做到下列事項:
: 1.政府所進行的政令影像、文字宣導,必須與媒體之「新聞」做明確的切割。
: 2.政府所進行的政令文宣,不得變相以座談會、專題報導及任何新聞形式呈現,而
: 是回到廣告形式,並須明確加註:「廣告」、「政令宣導」等字樣。
: 發起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
我是不知道我
這樣的解讀是否正確
我想要解決置入性行銷
還是要回歸立法
明文立法禁止
新聞有責任
督導政府
宣傳政令等
但是在宣導政令時
若一致標示類似標語
"此政令有可能是置入性行銷"
這或許是一種國際笑話
這會影響政府的威信
二來
一件新聞
究竟有無置入性行銷
本來在確認上就是一件很模糊的界定
不太可能有效區隔
尤其是新聞
舉個例子
新聞報導
二二八大遊行
綠色牽手互台灣
紅衫軍萬人大遊行
那這樣有沒有涉及
對黨的置入性行銷
究竟是在宣傳黨的遊行
還是在報導一個事實
三
禁止對政令文宣做專題報導
也是太過
媒體除了報導事實外
也要提供一定的相關資訊給民眾
民眾畢竟不是神
不是每樣都懂
台灣畢竟是法治國家
如果要改善事情
還是要立法
但我有個幾個疑問
1.台灣的媒體
大都是營利事業
那要如何杜絕非政府的置入性行銷
????????
2.要如何立法???
我要如何查知相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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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odh:我是支持立法禁止啦 麻煩會比提醒句少 只是會有點 03/10 00:30
推 oodh:限制干涉 媒體/商業 自由 而已;一則是國際觀感不好 再者是 03/10 00:31
推 oodh:會被認為有擴大政府「思想管理」的疑慮 03/10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