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olicy
標題[討論] 地制法修正案 終將讓三都十五縣夢碎
時間Sat Apr 4 18:29:37 2009
這篇我們不討論國土規劃問題
也就是不去談升格是否適當、正當
也不去談 「合併」「三都十五縣」「四區六區」的議題
(大家要討論的話 可以另開標題)
這篇單純就近日通過的「地制法」修正案效應
作現實面 與 未來可能走向 的分析
至於這些「現實」和「未來」 是否是最佳的,如上述請另案討論
文中,因現在執政政府的方向是「三都十五縣」
所以 以「三都十五縣」的規劃存續作為結果的探討 並不代表本人支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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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通過了,幾個較大的不同是「影響縣市區域界線」的改制
也就是所謂「合併」 以後可以由地方提案報審中央
(原本只有 不影響域界的 人口到了直接升格 才能由地方提)
這倒底差在哪裡呢? 嗯,短期來看,我覺得沒差
簡單來說,中短期我對它的看法只是一些政治紛爭而已
所以不在此詳述, 有興趣的可以到政治板看
中短期來說,我認為
實際上政院還是會依「三都十五縣」來走 南縣市 桃縣彰縣就死心吧
但,為什麼我標題會寫,「地制法 終將讓 三都十五縣夢碎」呢
這就是
上述這個「中短期」的這個「中」的期間有多長呢?
說白點「現在的政府可以持續執政多久呢?」
三都十五縣只是現任總統的國土規劃構想,不是憲法條文
八年後、四年後、 甚至他沒做完被罷免後
繼任者未必會奉行;
未必會奉行是一回事,實際上國土規劃茲事體大
任何一任政府照理來說都不敢太隨便才是...... 但
但
新版地制法把這個茲事體大、應該很慎重穩定的制度
開了一個大大的後門 -- 地方可以提案
本來事涉轄地變更的升格案,應該是中央的職、權
是被定位在「諱莫如深」 不是專家不敢妄言的領域裡的
因此,政治上的壓力會被這種領域保護膜隔開
內政府、政院 的事務官 不敢碰就不碰
當然啦,也可以說因此比較不能體現民意
但現在,地方可以提案了
地方提案之後,中央又得在六個月內做出結論
倒底有幾任的政府擋得下這個壓力就很難講... 應該說 幾乎都擋不下吧...
甚至,如果四年、尤其八年後 現在政府的執政成績不理想
這法案並沒有像公投那般「提過便 幾年內不能在提」的規定
那麼,到時候被迫拿同意升級來沖喜、作業績 也不是不可能
總的說, 地制法開放了地方可以提案給中央審合併後
三都十五縣就終將破滅
上面數過的,
台南縣市 短期內雖然我說不可能會升格 但終會讓他升成功的
台南縣市一升格有望,桃園、彰化就不會放國
那台灣剩什麼呢? 那其他縣市算什麼呢? 被蟲蛀咬的殘葉嗎?
不
必然不會這樣;
接下來,便是更大一圈的「區整合」浪潮
從被遺棄的縣市捲起,以嘉義縣市、新竹縣市為首
展開與週邊縣市「不只兩縣市」的合併 甚至循北縣市模市
想辦法與三都 or 六直轄市( 北桃中彰南高 ) 再合併
我的看法是
三都十五縣 會因為這條文讓門戶洞開 而逐步敗退
逐漸往前副總統所提議的「四區or六區」 整合
三都十五縣好不好、 四區、六區好不好 尚在其次
這樣地方發動的整合,規劃性一定很差 很零落
未來倒底有幾任中央政府敢明拒地方的提案
-- 修正文已經把暗擋(研議中、拖)的路給堵了哦
政院必需在提案後六個月內作出決議
這便決定了,台灣的國土倒底還有沒有「規劃」可言
(而這種 權職下放地方 的條文修正 在台國會是絕不可能往回頭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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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 鳳 宮 第三十首 丙癸 中吉 柳毅傳書
奉公謹守莫欺心 自有亨通吉利臨
目下營求且休矣 秋期與子定佳音 二零零九 三月 二十九
求於 三山國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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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0.136.184
※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4/04 18:30
推 Duarte: "本來事涉轄地變更的升格案,應該是中央的職、權" <-這句 04/04 18:42
→ Duarte:有問題, 有什麼立論基礎嗎? 04/04 18:43
→ oodh:你是說它的適法性的話,原本的地制法就是這樣規定的 04/04 19:09
→ oodh:本來是只有不影響轄界的「人口過線直接升格」才開放地方提案 04/04 19:10
→ oodh:但現在新修正條文是包含「合併」的轄界變更性升格 也可以提 04/04 19:11
→ oodh:如果你是指那麼說的正確性的話 國土規本來就是中央的職權 04/04 19:13
→ oodh:即使是新板,也是「提案到內政府,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04/04 19:14
→ oodh:在法規上,還是「決定權在中央」 但就政治現實上 我認為 04/04 19:14
→ oodh:這條文把政策的 實質決策權 由事務官轉到地方府會手上 04/04 19:15
→ oodh:錯字一大堆,看得懂就好... 04/04 19:17
推 Duarte:我的問題是, 這事的 "本來應該" 是誰決定的? 04/04 20:06
→ oodh:我的意思就是 因為縣市合併涉及國土規劃 呃 沒有人決定 04/04 20:15
→ oodh:但 有人不覺得國土規劃該是中央而非地方的職權嗎? 04/04 20:15
→ oodh:我並沒有打算要「我說了算」 但是連修訂條文的立委都同意的 04/04 20:19
→ oodh:所以我舉出新條文中「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的句子證明 04/04 20:20
→ oodh:就算是提案把權職下方地方的立委,也是在「決定權在中央」的 04/04 20:20
→ oodh:框架下; 國會圖書館還沒把這條法案放進去 有興趣的人可以過 04/04 20:21
→ oodh:兩天再去找;我看的不是三讀通過版本 而是民進黨團的提案版本 04/04 20:21
→ oodh:條文中有「因 ... 本屬於內政部所管」(之類的 詳文我忘了) 04/04 20:22
→ oodh:的文句;可見立委也認同變更轄地的決策權責應該中央 04/04 20:23
→ oodh:簡單來說 「全國的事歸中央管」應該就是它的立論基礎吧 04/04 20:24
→ oodh:我以為它是... 共識之類的吧 d大是不認同 還是純疑惑? 04/04 20:26
推 Duarte:因為之前討論地方制度時, 日本的地制改革就有讓地方自己玩 04/04 20:28
→ Duarte:變形蟲活動的方式, 讓各地人民自主參與改造過程. 04/04 20:28
※ 編輯: oodh 來自: 61.20.136.184 (04/04 22:42)
※ 編輯: oodh 來自: 61.20.136.184 (04/04 22:43)
※ 編輯: oodh 來自: 61.20.136.184 (04/04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