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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首先,我覺得要討論總統制與議會制(我傾向用這個詞而不是「內閣制」,因為這樣 較能表明這種制度的權力核心所在) 何者最適合台灣 一定要先看過以下兩本經典著作 Juan J. Linz等著 <The Failure of Presidential Democracy> 以及Shugart and Carey的<總統與國會:憲政設計與選舉動力> 否則對於議會制與總統制的認識 很可能僅流於表面 比方說很多人都喜歡拿拉丁美洲眾多國家實行總統制 最後制度崩潰,國家陷入軍事獨裁來批評總統制 這種誤解通常來自於大家將各國總統制下的權力結構都當成是一樣的 事實是總統制在總統與國會之間的權力關係的設計上,可以有極大的差異 Shugart與Carey的研究發現崩潰的總統制國家 其權力設計的模式有幾個共通點: 「強勢總統與弱勢國會」「選舉週期容易造成分裂政府」「政黨體系傾向地方性」 另外,Shugart與Carey還特別點出一個事實 即便學術界主流認為議會制較優越 但世界上許多新興的民主國家(拉丁美洲、東歐) 幾乎很少選擇議會制 而且大部分轉變政府體制的國家 多數都是從議會制轉向總統制或半總統制 幾乎沒有從總統制或半總統制轉向議會制 Shugart與Carey(以下簡稱S&C)曾一一反駁Linz對總統制的批評,簡述如下: 1.雙元民主正當性 總統制下總統與國會選舉分開,造成兩者究竟誰代表真正的民意的爭論 S&C並不否認這是總統制的缺點 但他們同時也認為,經過精心設計後 這點也可以成為總統制的優點 由於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分開 選民手中有兩張選票,所以總統制提供了選民兩種選擇 拿台灣來說,就像之前一直吵的如果馬囧當總統 國民黨就會一黨獨大 按照總統與國會分開選舉的制度設計 只要選民如此選擇,有何不可以? 2.贏者全拿 議會制支持者也喜歡拿總統制下總統選舉會產生winner-take-all的現象來批評總統制 即贏得總統選舉的人或政黨,可以獨攬行政大權 不管他是贏得51%或是90%,甚至是三人競選下僅僅贏得30%以上就可以單獨組織政府 S&C反駁,議會制產生贏者全拿的現象更普遍 因為只要某政黨在國會選舉中失敗(不過半),不但沒有立法權,也無法得到行政權 而且毫無立法談判的籌碼 以我的家鄉馬來西亞為例 過去執政的國民陣線,儘管每次選舉都有超過35%的選民反對它 但五十年來大部分時間都維持國會三分之二的議席 其於上一屆2004年大選,僅贏得60%的選票 卻得到了90%的議席而組織政府,完全將在野黨排除在外 這難道就不是贏者全拿嗎? 而且議會制下,只要有一黨過半,其通過法案幾乎毫無阻力 因為法案由內閣提出,內閣自然不會予以否決 (在議會制下大部分也沒有否決權的設計) 如何能說議會制不會有贏者全拿現象? 議會制支持者此時或會反駁 議會制下可能存在三(或多)黨不過半的情形 此時就可能出現聯合內閣,其協商性仍然大於總統制 但不要忘了聯合內閣的最大缺點:不穩定性 所以S&C認為,造成贏者全拿的現象 與選舉制度(如選舉週期、選區劃分)的相關性大於與政府制度的相關性 並非總統制獨有 3.僵硬性 Linz認為總統與國會任期固定,導致政局出現僵局時,不易解決 相反議會制有倒閣與解散議會的設計,可使政治僵局解開 S&C反駁議會制這種所謂的優點,其實是「假性」的,是「想像」出來的 因為只要國會不主動對內閣提出不信任,則內閣即不能解散國會 這樣又何談解決僵局? 相反的這種設計也會因為多黨大亂鬥而導致政局動盪不安 國家陷入選舉、倒閣、再選舉的混亂 在這種情況下,總統制任期的固定反而可使政局安定 ========================================================================= 除了反駁對總統制的批評,S&C並總結了總統制的優點: 1.課責性 選民可以清楚知道行政權與立法權歸屬於哪個政黨 如此一來在下次選舉中,進行課責 2.可辨識性 總統制下選民清楚知道何者將成為行政首領 不似議會制下領袖不明確,尤其當三(多)黨不過半,必須組成聯合政府時 3.相互牽制 總統必須依法行政,國會無法完全控制行政權,造成國會獨大 ========================================================================= 最後,S&C提出了他們的研究成果: 要使總統制最大可能的「趨吉避凶」 可以採用下列的設計: 1. 一個民選的總統(直接或間接) 2. 一個由純粹比例代表制選出的國會,以容納社會上各種不同的聲音 3. 總統的立法權儘可能最大縮減,立法由國會全權主導 4. 總統與國會的選舉同時進行,最大可能消除「分裂政府」的出現 由上述3種改革方向來看台灣將來如何進行憲改 只有第二點是比較難以做到的,因為這將使既得利益者反彈 但我認為這恰恰也是台灣最需要的 目前立委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以台灣這樣一個彈丸小國 如果立委人數要達到合理的數目(個人認為至少200人) 扣除原住民代表與比例代表 選區劃分還是過細 極易造成地方派系與黑金政治 而且會使得立委過於注重地方性事務以服務選區選民而忽略全國性事務 要知道立法院是「國」會而非「地方」議會 若改為純粹比例代表制,也就是選黨不選人 可使藍綠以外的許多聲音進入國會 不致使許多人產生不被代表的不滿 ======================================================================= 結論: 總之不論議會制或總統制 選舉制度的設計都是影響其成敗的關鍵 因此總統制在經過精心設計以後,並不見得就弱於議會制 何況許多採用議會制的國家,都有君主統治的傳統 因此議會制是一種妥協的、發展出來的制度 是否適合新興民主國家的台灣,我想這很值得討論 -- ◢███◣ 封建時代的封建帝王為了鞏固 _◤ ≡ ▌ ╭─────────────╮ 對封建社會的封建統治,通過 | ─⊙-⊙-▏ │ 封封封封你老木,再亂用封 │ 封建思想創立封建禮教,壓迫 | 皿 ▏ ╯ 建兩個字就炸你全家! │ 反抗封建制度的人民......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131.105
oodh:說明的很詳細 03/27 11:02
nplnt:推 03/27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