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oo (DDDDDDD)》之銘言:
: 一樣是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最好是改成聯立式的兩票制.
: 改成2年選一次,好處是,若是有真正的遺珠之憾,不用等4年,可以提早
: 為民服務.同時每2年更新一次民意,也能讓執政者有所警惕.由於每次
: 只選一半的人數,可以放大選區,增加買票的難度.
: 至於第2張政黨票開出的政黨比例,要以半數來算還是全部來算,都可以
: 研究.(全部來算是指,雖然有一半的委員沒改選,但是這些舊委員的政
: 黨比例還是會影響的新選出的席次.)
我認為這種半個任期改選半數的主張
往往用在具"穩定"與"諮詢"性質的上院(參議院)
不適合用在必須時時反映即時民意的下院或一院制國會
但是,如果就台灣這種"特殊"民情 或許這是個好方法
然而我認為最好的方法 不如設置兩院制 一院每四年普選 另一院每兩年改選三分之ㄧ
或者成立一個由法官與特任(元首任命)議員的機構,作為准立法機構
我認為台灣將來應該改採兩院制國會 聯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 取消大法官獨佔釋憲
讓另一院可以就專業性或其憲法守門人的角色 擱置普選之ㄧ院的急促立法
事實上 台灣應該確立的 不只是立法院的選舉制度 而是五院官員所有產生方式
我覺得要嘛 廢五院改為國會內閣制 要嘛就完全恢復五院制架構
與其對憲法如此草率的修改 不如通談檢討憲法條文 重新整頓憲法制定新憲
台灣憲法應該要增修以下幾個部份:
一 補充人權條款 設置加拿大不理會條款
二 擴充社會權 環境權 集體人權
三 決定五院制總統制或兩院制國會專政的內閣制
四 保留國家元首提名與任命文武官員 大使 獨立官員之權力 以及人權監察的權限
五 國會與內閣的選制與人數 或者五院官員的任用由法律規範之
六 整合地方層級 分為二級地方 並組織民團
七 確定財政 原住民族 民生經濟 社會福利 國家安全 公務員地位與義務等基本國策
八 違憲審查的相對化 公投與修憲門檻的降低
以上這些 我覺得是在考慮立委選制時 應一併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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