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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oo (DDDDDDD)》之銘言: : 一樣是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最好是改成聯立式的兩票制. : 改成2年選一次,好處是,若是有真正的遺珠之憾,不用等4年,可以提早 : 為民服務.同時每2年更新一次民意,也能讓執政者有所警惕.由於每次 : 只選一半的人數,可以放大選區,增加買票的難度. : 至於第2張政黨票開出的政黨比例,要以半數來算還是全部來算,都可以 : 研究.(全部來算是指,雖然有一半的委員沒改選,但是這些舊委員的政 : 黨比例還是會影響的新選出的席次.) 我認為這種半個任期改選半數的主張 往往用在具"穩定"與"諮詢"性質的上院(參議院) 不適合用在必須時時反映即時民意的下院或一院制國會 但是,如果就台灣這種"特殊"民情 或許這是個好方法 然而我認為最好的方法 不如設置兩院制 一院每四年普選 另一院每兩年改選三分之ㄧ 或者成立一個由法官與特任(元首任命)議員的機構,作為准立法機構 我認為台灣將來應該改採兩院制國會 聯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 取消大法官獨佔釋憲 讓另一院可以就專業性或其憲法守門人的角色 擱置普選之ㄧ院的急促立法 事實上 台灣應該確立的 不只是立法院的選舉制度 而是五院官員所有產生方式 我覺得要嘛 廢五院改為國會內閣制 要嘛就完全恢復五院制架構 與其對憲法如此草率的修改 不如通談檢討憲法條文 重新整頓憲法制定新憲 台灣憲法應該要增修以下幾個部份: 一 補充人權條款 設置加拿大不理會條款 二 擴充社會權 環境權 集體人權 三 決定五院制總統制或兩院制國會專政的內閣制 四 保留國家元首提名與任命文武官員 大使 獨立官員之權力 以及人權監察的權限 五 國會與內閣的選制與人數 或者五院官員的任用由法律規範之 六 整合地方層級 分為二級地方 並組織民團 七 確定財政 原住民族 民生經濟 社會福利 國家安全 公務員地位與義務等基本國策 八 違憲審查的相對化 公投與修憲門檻的降低 以上這些 我覺得是在考慮立委選制時 應一併考慮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