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inton (YCL)
看板Policy
標題Re: [構想] 公營不動產交易所
時間Fri May 7 16:05:48 2010
針對您的質疑,我補充說明一下:
1.不動產估價師的鑑價,至多只是提供參考價格,
政府只介入訂立底價,而底價其實就是鑑價、鑑定屋況的成本而已。
成交價仍然是交由市場拍定價決定。
2.鑑定屋況難免有其無法鑑定之情況及疏漏,因此,就該部分而言,
鑑定屋況的人必需要投保責任保險,於鑑定屋況人員因為過失而未鑑定出瑕疵時,
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3.至於難以鑑定出的瑕疵,我認為這部分則由政府發包給另外的保險公司負擔風險。
4.政府掌握金流並非不可能,事實上,以法拍屋而言,金流是掌握在法院手中的,
因此就金流而言,我不認為是問題。
5.而因為採取拍賣制,事實上,買賣雙方也難以事前達成低價出售的協議,因為
如果循拍賣體制,則房屋必需要賣給出價最高,而且在期限內付清的人,因此縱使賣方
願以低價出售,但在制度上是難以達成的。
6.如果設定地政機關只接受交易所所完成的買賣,則私下交易亦將難以進行。
若有人以假贈與真買賣之方式進行,則需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罪名。
就制度上而言,應當是有防堵的機制。
7.這個制度主要著力點有二:
其一為建立透明化的不動產交易市場。
其二則為改變以公告現值科稅的制度,而回歸以實際成交價格課稅。
以防堵目前以公告現值科稅的不公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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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197.16
推 oodh:感謝你的說明 不過,上文最大的問題恐怕是 05/10 10:17
推 oodh:風險估不出來的話 責任險未必會有業者肯接 05/10 10:17
→ oodh:或者說 可能精算不出來、金管會也可能不會放行 不過如果 05/10 10:18
→ oodh:鑑價師的專業訓練、驗證內容有出來 或許會成行 05/10 10:19
→ aquarius360:如同政府只接受身份證上父母協調出來的姓名 05/31 02:52
→ aquarius360:但在宗祠牌位上的真實姓名,政府其實是管不了的 05/31 02:53
→ aquarius360:頂多自己加註一下,方便日後查照官方資料 05/31 02:54
→ aquarius360:只要我有辦法繞個彎搞定實控權與稅務等等 05/31 02:55
→ aquarius360:私有地的實際產權在誰手上,也不是政府管得了的 05/31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