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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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不讓行人」3新規 北市開單增10倍
時間Tue May 11 10:50:50 2010
「不讓行人」3新規 北市開單增10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0/8/25ex3.html
在台北市開車要小心了,交通大隊訂出禮讓行人,新的3大原則,行人走在斑馬線,開車
必須保持一個車道,也就是大約3公尺的距離,不可以打斷人龍,更不可以讓路人受到驚
嚇,否則就要開罰1200到3600不等;新的執法要點上路不到一個月,罰單就開出6000多件
,比平常多出10倍,駕駛朋友要多加注意。
人來人往大馬路,這台休旅車霸占整個斑馬線,行人要過左閃右繞,才沒多久,又一台停
成休息區,把行人用路權踩在地上,結果可能就像他們一樣。
台北市捍衛行人用路權,像這樣轉彎汽車不禮讓行人,把人潮截成兩半,開罰!機車亂鑽
,跟行人跳黏巴達,開罰!就算是單車族不禮讓,照樣罰!台北市雷厲風行,每張紅單要
罰1200到3600,可是開到手軟。
去年聽奧期間,每月取締1500件,到了今年初,又降回一個月 600件,但從4月12日開始
,加強取締,不滿一個月,業績飆到10倍以上的6000多件。
行人:「就剩幾秒的時候,他們(汽機車)都會用衝的。」記者:「之前發生的時候,會被
嚇到?」行人:「對,現在不會了。」
只是行人放心,卻讓怕觸法的駕駛擔心,警方除了訂出行人四周3公尺,大約4個枕木距離
,是不可侵犯的紅線區外,還有一項嚇到行人就開罰的標準。
機車駕駛:「非常沒有道理,我覺得沒有道理,嚇到的標準不一定啊,怎麼樣叫做嚇到?
驚嚇指數多少?」
台北市交大執法組長唐國強:「他們可能後退,或是彈起來,或者是有驚嚇的動作,這個
都是在警方取締 (範圍)。」
就怕爭議口說無憑,警方取締全程攝影,只是一個月6000多張罰單的超高績效,多少保障
弱勢行人,但恐怕也讓違規的用路人,質疑政府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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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這樣的作法
任何一個積極推動大眾運輸系統的城市
都應該讓它的行人在出了大眾運輸系統後有更多的方便性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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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
「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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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62.106
推 cd81:如果台北也有輕軌 絕對必須讓開車族養成禮讓下車行人的習慣 05/12 12:43
推 ccrimson:擅自跨越車道、安全島,有比照開罰嗎? 05/12 13:43
→ oodh:那個過去就有在抓了 有廣告過 至於落實度如何我就不清楚了 05/12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