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原文頗長所以砍掉一部分
基本上最大的問題在於
管制的難度以及管制所產生的套利和詢租行為
土地國有化並不是甚麼問題,新加坡也是全國土地國有化
縱然中共土地國有化,依然無法避免樓市炒作,顯然房價問題並不單純的是
土地問題,更多還有貨幣、需求的問題。
再者,一下又管制租期、定位土地用途、定位投標者的身分,這個就會有很大的
爭議與套利空間。管制租期,那只會嚇阻土地的正常利用,陷入得標者短期炒作
的惡性循環中,因為租期有限投標者必然期望在租期內收回投資,結果必然是儘
量炒作。
土地使用與投標者的限定,將會陷入當前農地使用的困境,降低土地流動性甚至
出現土地放棄使用的狀況。如果參考大陸的狀況,那將會是詢租的即好機會。
經濟走勢可以引導或著調整,但如果要考慮到去管制將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 引述《aquarius360 (路人甲)》之銘言:
: (大陸的現行做法可能有些類似的地方,我個人是建議對岸不可將土地私有化
: 一方面很難回頭,二來讓錢在這種地方打滾,對國家的發展並不見得有多少正面幫助
: 若是要以此作為中國式的資本主意或市場經濟之類的核心之一其實也無不可
: 畢竟自由化市場不見得是等於私有化市場,
: 喊的是自由化市場,做的卻是私有化市場,那其實還蠻見鬼的)
: 再搭配上其他細節
: 如依照(商業,農業,住宅,工廠等等)定位的不同分別訂定土地租期,公開招租
: 租期一到,政府就是再公告重新招租,看誰得標
: 就看同一塊地,承租者一年願意花多少錢租
: (其實租金本身就有點類似地價稅了,對政府來說,兩者基本上是一樣的)
: 租約裡面,政府也可以先收個幾年的租金來當保證金
: (其實有點類似地價,不過因為不用買下整塊地,所以可降低開銷)
: 土地本身大體上可以以這樣的規則來處理
: 另外可能比較需要再加強搭配的地上物規則方面就是
: 而對於一些災區重建,其實也可以比照辦理,
: 也可搭配其他補助辦法,以及國土規劃等,例如限制投標的該區居民(身份)條件之類
: 日後視相關規則執行的狀況再進行調整,並逐步推廣,
: 並由取得的這些租金,逐年由民間購回土地,日後隨著收回的土地與租金越來越多,
: 也可以逐步加快土地收回的速度,以及這個土地政策的推展
: .........想要寫一篇修改罷免法的文章,不過不知道該擺這還是政治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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