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我對於所謂監察權有些悲觀,畢竟現在的藍綠
政治,很難超脫於黨派之外,有極大的可能監察權要不
被閹割(如八年遺毒時期),或者被弱化,且具備相當
的人治色彩,顏色相當明顯,很難發生當局被有效的
彈劾或糾舉的情況發生。
會發生的話只有在下台後,由另一個顏色的監察院來
執行,這樣又不免會被認為是秋後算帳或報復。
至於回歸到三權中的立法權?那又更容易淪落於黨派
政治中,在藍遠大於綠的立院結構,可想而知的是監察
權將會如何被運用,反之亦然。
現在的政治環境,就是贏者全拿,奢望有優良的立法品質
或監察成績,無疑都是不大可能。就算當時國民黨不杯葛
監察院的組成,八年遺毒其間有可能對扁家弊案有所作為
嗎?反之在王建煊領導下的監察院,有可能對馬英九政府
提供一個防腐劑的功用嗎?
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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