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JLi:XDDDDDDD 05/23 08:50
中選會組織法三讀過關 選政、選務確定分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22/58/1jya2.html
立法院院會22日三讀通過「中選會組織法」草案,中選會主委、副主委與委員都要由
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為4年,中選會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
委員總數的1/3。其中攸關選政與選務合一與否的第6條條文,經過表決,決定採取選政、
選務分離的原則。而原先受任期保障的中選會現任委員,將必須提前下台。
延宕多時的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在朝野兩黨團都甲級動員表決下,終於三讀通過,
確立了中選會法制化的地位。三讀通過後的「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應設置委員
9到11人,主委、副主委與委員都必須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且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1/3。
不過,其中攸關選政、選務合一的第6條條文引發爭議,
初審通過的版本將選政與選務合一,但是內政部有異議,國民黨團因此提出修正動議,
主張選政歸內政部、選務歸中選會,民進黨團反對。不過,在國民黨具有人數優勢下,
修正動議順利三讀過關。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說,這是國民黨想將黑手伸入選舉。李俊毅說:『(原音)這個
不禁讓我們懷疑,年底的三合一選舉,是不是馬英九有什麼計畫,要透過中選會的新的
委員組成,維持選務、選政分離的情況下,透過行政部門來做指導。』
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則說,會讓選政、選務透明化。楊瓊瓔說:『(原音)我們希望讓
它公開透明化,讓它分離之後,達到公開透明的程度。』
法案三讀通過後,中選會必須依法改組,原先受任期保障到明年6月的委員和巡迴監察員
也將提前卸任,任期只到新委員任命之日為止。
草案中還明訂委員的「退場機制」,雖然有4年任期保障,但任期中若有因罹病無法
執行職務,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因案受羈押或起訴者,得由行政院長予以
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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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參考,
我個人認為任期四年 這個長度不是很好,
由政府、總統或院長任命的 但又被認為應該中立的職務,
任期應該和執政權選舉錯開 這樣比較不容易因為任期屆滿而為了續任或出路而失職不公
附帶一提不相干的,今天成大辦路跑哦~ 所以我跑來學校了(我是來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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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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