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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時間Wed Apr 21 13:32:31 2010
土地之怒(1)三大怪象!都市更新等於亂拆、賤賣你家?
http://www.cw.com.tw/article/pr.jsp?id=40713
作者:陳一姍.熊毅晰 出處:天下雜誌 445 期 2010/04
有一天,你一覺醒來,你的家被劃定都市更新;有一天,你翻開報紙,你家旁邊的土地標
了天價,你再也很難換屋。曾幾何時,我們的土地,變成了別人的豪宅。當薪水不漲,房
價節節攀升,我們該向誰發怒?要如何抑制炒地、炒房?
怪象:十年的房子被都市更新
趙醫師:我沒有什麼條件,只是房子不要拆
對台大醫學院畢業,太太還當過衛生署高官的趙醫師而言,活了七十年,從來沒有這麼弱
勢過。兩年前,一位陌生人找到他板橋的診所說,相中他仁愛路杭州南路附近的房子要做
都更。「我的房子蓋好才十年,兩個小孩住的好好的,根本沒興趣,就不理他。」之後,
他收到說明會通知,也都沒去。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通知,十年新的房子已被台北市政府以「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
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劃定更新。
過了沒多久,他又收到建商的通知,知道自己雖然沒有出席說明會,但「在律師的見證下
,已被代抽,分配到後棟六樓,與地下第六層的車位」。原本幽靜的生活環境,突然變成
二十八層住商混合大廈裡的二戶。趙醫師這才知道,即使沒有他同意,五分之三的鄰居就
可以決定他的命運。而他的房子,關係到面積可否達一千五百坪,建商能否拿更多容積獎
勵。
「我已經老了,根本不在意賺不賺錢,我沒什麼條件,只是想保住自己的房子而已,」已
經退休的他,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第一次變成陳情人。在會議上,他得以陳情三分鐘。
怪象:市價兩千多萬,建商估價只有八九六萬
機車行老闆彭龍三:我是用肉身在擋推土機
彭龍三用他指縫間有著油污的手,翻著手上一大本一大本的都更資料。第十年了,從民國
八十九年,位在捷運永春站旁的機車行及二樓住家,被政府劃定為都更區後,彭龍三生活
從此大亂。
彭龍三是住在這裡的第三代,當年阿公從新竹走了三天三夜落腳到台北當佃農,靠著耕者
有其田翻身,分到土地。到了父親這一輩除了種田,又開了機車行迄今,一家人吃穿都靠
這間店面。
新設計,都更建商分五一%,地主住戶分四九%,他原本二十二坪的店面,都更後只分到
十五.六坪,與補償金一八○萬。很難再開店,一家居住空間也變小。他更氣的是,目前
市價兩千多萬的店面,在建商五年前的估價裡只有八百九十六萬。他不平,向政府索取估
價報告,卻不行。
負責該案實施的森業營造建設開發部經理李政道說,這個案子是九四年送的計劃,當然是
以當時的估價。目前森業和彭龍三正在相互提告中。
彭龍三感慨地說,住戶陸續都遷走了,加上漫長的抗爭,老社區已經瓦解了。他的生意也
大受影響。「我知道,這個案子拖最久,推土機要推,我們一定是第一個,我是用肉身在
抵擋推土機,」他說:「但我要保住我的家。」
怪象:綠地消失,豪宅聳立
作家古蒙仁:此生已註定無望
三月底天母聖道兒童之家的標售,被譽為天母新地王的誕生,作家古蒙仁憤怒地在報上喊
出「此生已註定無望」。三十年前,古蒙仁從大直一直找到天母,看上天母到處都是綠地
,矮矮的台銀美軍顧問團宿舍,低密度開發的特質。許多天母人都跟他一樣。
但這十年,天母的天空快速被遮蔽了,先是《中央日報》被標走,蓋了三十層的大樓;士
林紙業也蓋起來;天母公園旁的台銀宿舍全被買走,現在都在蓋一棟又一棟三十多層樓的
豪宅:「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市計劃沒有限制高度,現在走在天母會覺得自己好像走在曼哈
頓,到處都是摩天大樓。」
古蒙仁只有一間房子。對他而言,房價上漲毫無意義,他不可能賣掉,因為賣掉之後,就
再也買不起了。「對土地問題,政府一點因應對策都沒有,我真的很痛恨政府沒有一點社
會正義,沒有一點作為。」
每個人都該有一首屬於自己的心曲。曾幾何時,台灣中產階級的心曲,因為土地,正慢慢
地變調為一首首無奈、憤怒與絕望的歌。
連前中研院長李遠哲,上週末都在建商好友的慶功酒會上說,「現在台北的房價高得連中
研院士都買不起。」影響所及,連中研院想請海外學人回國擔任院士,他們都因買不起房
子而拒絕。
三月二十六日,二十一年前帶領群眾夜宿忠孝東路無殼蝸牛運動的李幸長,再度與群眾走
上街頭。
「政府只會徵詢企業大老、建商公會的建言,從未聽聽大多數想有個住所安身立命百姓的
心聲,更未曾對中下勞工、弱勢族群的房事有過關愛的眼神,因此我們只好自救,集結公
民社會的力量,讓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正視我們這些『庶民』的苦痛,」無殼蝸
牛聯盟聲明:「年底要用選票表達憤怒。」
吳敦義卻回應,房價是市場供需決定,台北精華區房價,「我沒有能力也不該打壓。房地
產是火車頭工業,現在好不容易有點火苗,要是打下去,全民經濟會『down』下來。」
地價、房價狂飆,真的是一句「供給與需求」就能解釋的嗎?為什麼從老醫生,機車行老
闆,到作家,這些原本不是弱勢的人,都這麼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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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之怒(2)國家的土地,變成私人的豪宅
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id=40759
作者:陳一姍.熊毅晰 出處:天下雜誌 445 期 2010/04
建商用這麼昂貴的價格去標地,為什麼不趕快開發?事實上,建商養地的手法全都符合法
令,「我照你遊戲規則走,你不能講我囤積土地有錯。關鍵是政府要有作為,要逼得地主
受不了,一定要開發,」宏大不動產鑑價董事長卓輝華說。
土地稅制,是縱容建商囤地、囤房的主要元兇。從建商的「養地」水位,就可以發現台北
市的土地供給並未如外界所言緊俏。
財政部出身,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協理吳金終說,在先進國家中,大概就屬台灣的土地稅制
最為落後。
台灣一塊土地有四種價格,除了市價,三年調一次的是公告地價;根據公告地價上下二成
的申報地價是課地價稅用的;公告現值是課土地增值稅用的。「就連大陸課土地增值稅都
是用實際交易價格,」吳金終批評,台灣所得稅、營業稅都現代化了,只有土地稅都不動
。
全世界最落後的土地稅制
台灣的房屋價值,也有兩個。市價之外,房屋稅則是根據各地地方稅捐稽徵處評定的「房
屋構造標準單價」。這個單價已經二十七年沒有修改,立委賴世葆曾估計,目前一平方公
尺四五八○元的單價,只有實際價值五分之一。
價格不透明,房地產交易因此也怪象叢生。卓輝華直言,在台灣,不少房屋買賣簽三份合
約,一份是「公契」,提供政府單位報稅用;「私契」,雙方真的買賣用的;還有一分「
假契」,銀行貸款用:賣一千萬,寫一千三百萬,跟銀行借個七成,全是靠貸款買房。
政府也有建停車場減免地價稅的優惠,囤地成本更低。
台大城鄉所教授華昌宜直言,台灣的土地稅制關鍵不在稅率不高,而在稅基。台北市公告
現值最接近市價,但也是打七折;公告地價更是只有四成,導致台灣的土地稅、房屋稅率
表面高,但是加總實際負擔,只有美國的十分之一。「台灣的空屋、空地持有成本太低了
,大家都把房子當黃金一樣買,有錢就買了放在床底下,」他形容。到底台北市有多少空
屋,這個數字卻無人知道。
吳金終說,當年是因為支票匯款不發達,都用現金交易,查緝不易,為了避免爭議,才權
宜用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現在二十一世紀,誰買賣房子是用現金?要掌握交易價格一點
都不困難,問題在政府要不要改。
建商囤地居奇 還給獎勵?
「囤積大宗物資是刑法,要抓去關;為什麼囤土,這種沒辦法進口,又稀少的民生物資,
我們還要幫他省稅、給他獎勵、還借他錢?」國家資產搶救連線成員張維修憤怒。
房地產價格的資訊黑箱,讓國有地標售背上「助長房價炒作的黑鍋」。新任國有財產局長
張佩智解釋,國有土地的標售的確和房地產景氣連動緊密,但應該說標售創高價是高房價
後的結果,並不是導因。
對於建商常以「台北市已經沒有土地」作為抬升房價的理由,張佩智更是不以為然。他以
去年國有地的標脫率為例指出,台北市僅有四四%,也就是整年度有超過一半的台北市國
有地乏人問津,而中南部更是僅有一八%。「講穿了是建商聰明,利用標售土地的資訊來
炒高他的土地行情,」張佩智說。
「其實台北市的住宅區土地一直以來都是足夠的,」宏大不動產鑑價顧問董事長卓輝華直
言,只是有人會去炒作,說土地不夠,所以價格才會飆漲,「說土地不夠都是騙人的!」
土地之怒3: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資訊不對稱,市場就會失靈,這是經濟學的ABC。不斷降低門檻的「都市更新條例」,讓
處於資訊弱勢的小老百姓連自己的家園都保護不了,成為新土地之怒的來源。
在國外,長期應可抑制房價的都市更新,在台灣反而已造成中古屋房價上漲。
「政府對於都市更新的宣導是錯誤的,之前都是強調蓋新房子賺錢,問題是,利益是對建
商而言,對想要住在原地的民眾來說,關鍵應該是重建家園,」 第一銀行都更部李振祥
分析:「我常跟找我問都更的人說,你要創高價就去找建商,建商才有能力蓋豪宅。問題
是蓋了豪宅,反而會把你趕出去!」
李振祥分析,不算開放空間與停車獎勵,光靠都更,台北市可以拿到三成容積獎勵,台北
縣可以拿到五成。簡易來說,一旦建商要分超過三成,住戶的居住面積就會縮小。
政府宣導都更一開始就教錯重點,強調會賺大錢,導致不能賺大錢的地方,即使最需要再
生,也無人聞問。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總統馬英九住宅的建築師張樞直言,台北市政府
第一期劃定的三十多個隅陋地區,是在大同、萬華,但這幾個區都沒做,市政府也沒錢自
己做。
後來開放建商與民眾做,結果都更都出現在房地產好的地區,文山區最多,其次是大安區
,變成有房價,才有都更。
政府打建商主意,想用民間的力量,讓市容快速變美。但建商要賺錢,民眾要不吃虧,換
新屋,成本就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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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之怒(3)假公益、真私利的都市更新
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id=40760
作者:陳一姍.熊毅晰 出處:天下雜誌 445 期 2010/04
都市更新委員張樞說,本來老房子換新房子就已經是賺到了。但台北的地主不但要房子不
比現在小,甚至更大,至少有一個停車位。拆房子要賠償、搬家費及出去租房子的租金都
要建商負責。「為了要滿足他,加上建商的利潤,都是用全民的容積來造就,」總在委員
會上扮演黑臉,不怕得罪建商的張樞,說出了容積獎勵背後的無奈。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也批評,台灣地主真的很難搞。在日本,絕不會發
生住戶與建商私下見面的事,因為在日本社會去私下索取自己的利益很丟臉。但台灣民情
卻非如此,恨不得自己拿最多,才有本事。
都更完全是利益導向,但卻能戴著整頓市容的公益皇冠拿優惠。住戶想發財的私利,容積
率卻要市民買單。加上台灣政商共生的全力助攻下,「都市更新條例」成為立法院修法最
頻繁的法案之一。十二年修了七次,今年還要修第八次。
根據律師蔡志揚整理,民國九十二年,立法院修法放寬協議合建的門檻,由原先百分之百
的住戶同意,降低為八成。民國九十四年第三修,將原先都更區裡的公有地,應該要權利
變換(分房子)的規定,改為建商可以用現金買。民國九十五年第四修又放寬,公有地建
商有優先承購權,可不用標,直接讓售。讓售價多是公告現值,遠比公開標售低許多。
這個都更與畸零地讓售的漏洞,直到國有財產局兩次遭到搜索,前後兩任副局長遭到起訴
後。去年初才被堵住,才半年,公有地參加都更採讓售降低一半。
現在,「都市更新條例」已經送進立法院進行第八修,對住戶更加嚴苛,一旦通過,如果
反對都更者只有五戶以下,可出動警察,來驅離民眾。民眾可以看的公共展示期,要由現
行三十天縮短為十五天。
「公權力早就該介入了,大家都把目光焦點放在陳情人上,這樣對更多等著要住進新房子
的都更住戶公平嗎?」一位專門從事都更的建設公司總經理有不同的看法。
將八修的都更法,對建商又更加寬限,一旦都委會通過都更案,實施期可由一年直接延長
到六年。「不讓人民看,卻讓建商可以先圈地再說,」張維修解釋其中的不公。
多位都更自救會成員都批評,台灣的都更法,讓民眾與建商武器完全不對等。建商鮮少走
完全公開透明的管道,因為賺不到錢,而普遍採取的管道,合建綁權利變更,私下議約,
讓每個住戶各顯神通去談條件。
譬如:估價過程中決定房屋價值的三家估價師,都由建商找,但費用其實是「共同負擔」
。而估價報告只提供給都委會,人民無權查詢。多數民眾在簽同意書,讓建商去送都更計
劃審核時,只知道未來房子長什麼樣,但自己到底能分多少坪?分到哪一層,哪一戶?卻
不準確。
問題是都更事業計劃一旦核定,根據第七次所修的都更法,同意書不得撤回。「為什麼建
商是『公共利益』,小市民就是釘子戶?建商與小市民的公平協調機制是不對等的,」張
維修說。
「法律向來不在保護好人,而是在保護懂法的人,」李振祥分析。建商現在就是利用資訊
的優勢,一旦住戶對於都更的知識愈來愈正確,建商空間就愈小。在日本,現在幾乎都是
由民間自力都更。最著名的六本木案,則是銀行推動。
更大的隱憂是,都更很快地摧毀,台灣好不容易發展出的社區意識與信任。同社區住戶,
因為立場不同而分裂,巷子裡錯身也低頭而過,誰私下拿了什麼好處的傳言滿天飛。
土地之怒4:噬土政權毫無作為
更令中產階級憤怒的是,從土地稅到都更爭議,政府不是看不見,也不是不知關鍵。但從
中央到地方,所有政治人物全被綁架了。
「台灣是一個噬土性的政權,土地開發是從中央到地方一個重要的利基,不論供需,還是
要不斷的開發,地價就是要這麼貴,」政大地政系系主任徐世榮說。
一位活躍於政商工會圈的知名企業員工說,現今的政治生態,唯有土地利益才撐得起一位
民意代表。否則「現在隨便一場選舉經費起碼是一億起跳,政治人物光靠工程分配款早就
不夠看。」
複雜的政商共生結構,使得根本不用修法,地方就可以自己調整的公共地價、公告現值、
房屋評定價值,根本沒人要動。華昌宜生動地描述,當年他向某縣長建言,應該調整地價
與房屋價,以解決地方財政窘況:「他急忙搖頭說,你這是學院派不食人間煙火,我還要
選舉哩,不可能,不可能。」
解決民怨該做的四件事
「想要有個負擔得起的房」已經成為中產階級最大的心曲。政府要解決這股龐大的民怨,
首先,必須讓房地產交易價格透明化。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協理吳金終,認為一般民眾抗拒加稅並非無解。
在美國,各地方政府本來就可根據自己財政狀況,對財產稅打折。政府不妨第一步先讓真
實地價浮上檯面。起碼土地增值稅先按實價課徵,抑制炒作。財產稅則可打折,以降低自
有房屋者的反對阻力。
第二,如果實價不可行,政府可以成立獨立的房地產鑑價單位,來決定公告地價。「就是
要擺脫地方政商共生的結構,」華昌宜說。
第三,「國土計劃法」趕快通過。華昌宜指出,過去幾年,台灣引入開發許可制的觀念,
權力下放到都市審議委員會或縣市層級,使得台灣國土加速支離破碎。
台灣哪些地方應該是保護區,哪些地方應該是城鄉發展區、農業區?城鄉發展區裡,又該
有什麼規範?都市的天際線要多高?這些全要靠「國土計劃法」做上位法規,地方政府依
循。否則「這些委員會審議時,看到的就是這塊土地,看不到全貌,」華昌宜批評。
第四,短期內,為了遏止囤地歪風,國有土地標售,不妨設立開發期限條款。事實上,現
行壽險業資金管理規範中就明定,壽險業買地兩年內一定要開發,杜絕囤地炒作。
民國七十八年,無殼蝸牛運動唱起的憤怒之歌,二十一年了,人民繼續憤怒著。當政府用
「進步」、「供需法則」來搪塞人民,我們不禁要問,進步是為了誰?發展又是為了誰?
空有美麗的房子,卻少了庶民的呼吸與靈魂,多了因為黑箱而存在的猜忌。空有軀殼,又
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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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研究院->政治小組-> policy 政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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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對政黨人物偏好 █ ◥ █ ◥
追尋
「什麼對人民最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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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62.106
※ 編輯: oodh 來自: 203.65.62.106 (04/21 15:20)
→ georgebb:案例1的案主:你有房子,怎麼還能稱得上弱勢? 無房多的是人 04/21 16:00
推 houkoferng:裡面都有答案了,地主難搞。 04/21 16:50
推 houkoferng:地主建商都難搞,以台灣的法規自然就會放給市場自己搞 04/21 16:51
推 houkoferng:因為弄得不好公務員只會兩邊挨告,現在頂多記者嘴砲 04/2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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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c:案例1,2是說自住地主被可能是投資客的鄰居把房子賣了。 04/21 20:44
→ blc:打錯,自住地主的房子被鄰居賣掉or換掉了。 04/21 20:46
※ oodh:轉錄至看板 Urban_Plan 04/21 22:32
推 oversky0:弱勢是指相對於建商。 04/22 09:37
推 LORDJACK:案例一, 地主釘子戶, 霸著市區土地當別墅住 04/22 09:45
→ LORDJACK:提供的住宅容積遠小於都市更新後的 04/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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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entis: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憲143) 04/22 13:50
→ Eventis:土地是缺稀資源,在台灣更是Orz 04/22 13:50
→ Eventis:不過143的後段也會提到法律對所有權的保障和限制,因此政府 04/22 13:51
→ Eventis:的介入構成土地所有權人的特別犧牲,其損失應予補償. 04/22 13:52
推 volkov:第一篇文的3/5住戶同意 應該是4/5住戶同意 04/22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