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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 經濟殺手的告白一書 ( 以 EHM 簡稱 ),作者透過巴拿馬總統杜里荷之口說出, 他相信整個金權陰謀運作要成功,最重要的關鍵是被瞄準的開發中國家領袖「勢必會 墮落」。也就是說,如果他們像杜里荷一樣盡量不在私生活上犯錯、或是不起貪念, 也就不致於最後淪落到不敢違逆金權集團之意、或主動用國家資源換取個人私利。 如果看回來台灣,我認為歸於一字「貪」有點不切實際; 我認為(就台灣、一個算得上高度法治化、開放 的國家)重要的是執政者 -- 不只是政治人物、政務官,而包括在政府中工作、提出評估報告的事務官 -- 對「政府」、「資源」 與 「工作內容」的定義 EHM 一書中,那些被金權集團操控的開發中國家政府不無一個共通的現象: 「其施政與舉債 並沒有實質為人民帶來益處」。 我們扣掉其錯誤決策中,被EHM欺暪的成份,施政者沒有切實的關心人民、他們所進行 的建設之「利」歸屬於「國家」這個「法人」,法人是模糊的,是很容易被具體印象 錯置的,當施政者看到各項建設動工、完後時,當他看到經濟數據起落時,他便很容易 會將之視為「國家」「社會」的成長茁壯。 卻又有時候,他們可能眼見人民抱怨或困苦,在思考公共決策時卻因為認定「這是為 國家作的決策,而不是為個人,所以我的親眼所見不如經濟數據來得可靠」而作出 偏離實際情況的判斷。 這個問題並不是沒被發現,社會學家與經濟學家再用「失業率」「民調」「貧富差距」 來代表被遺漏的真實現象;然而,這個部份被廣泛的認為應以「社會福利」來解決 -- 另外的、額外的措施、而非調整政府的施政作業; 不只是經濟學家與資本主義這麼想,高舉社會主義大旗的政治家與運動者也這麼想。 我認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在於 運用其公有的資源和制定法規的公權力,「改善國民生活」; 也就是說,所有的經濟建設,都應該要以「改善國民生活程度」來思考。 舉個例子,幾年前高科技業被檢討其「員工分紅」制度是否得宜;關鍵在於資本主義下 股份有限公司 的定義是「為股東謀福利」。結果今天公司賺了錢,三成保留作投資、 四成分紅分掉,最後股東只拿到三成,「損及股東權益」,同時「破壞了財務報表對 股票價格的參考可信度」(本來投資者以為他會賺三成才買、才同意成交價的,結果配 股息只配一成) 再舉個更久遠的例子: 本來工廠裡的員工、公司裡的主管,他們「工作內容」的目標就是滿足生產規劃、 盡可能拉定單、按時作完工作 與 讓上司滿意。後來商業管理者發現這樣的作業模式 常導致企業整體實質上的損失,而且每個營運部門對企業的貢獻無法分清楚,導致 最辛苦的、最有價值的反而在企業的「權力圈」之外,或 當損失發生時錯估了 該負責的單位。 企業內獨立事業體的發明,就是把企業視為一個產業,各部門都是一個企業, 透過「成本會計」方法計算每個部門各自對股東、企業財報帶來多少的利益、 從企業中分得消耗多少成本、得到其他部份多少支援、最後計算該部門的獲利率。 於是「誰是最賺錢的部門」甚至「誰是最有價值員工」就可以被分辨出來; 而更重要的是,員工的作業、他們「定義」的「工作內容」不再是滿足上級指令; 所有人都很清楚自己的作業是「為股東帶來利潤」,只要自己的決策能帶來更多的利益, 自己就能被獎勵。 企業內事業體的架構,讓部門的會計「獨立」只是手法, 重要的精神是讓整個企業架構「透明化」 -- 讓最上層的經營者與股東看得到最下層的作業單位。 也讓一線員工和主管清楚了解自己與股東的觀係。 回到政府的運作上。理論上所有公務員的作業,其「定義」都不該是滿足上級交付 的任務 + 不違反法規;而應該是「給國民帶來利益」+ 不違反法規。 但實際上卻不然,公務人員為了「滿足上級指示」+ 不違反法規作業政務官為了「滿足政治人物要求」「提出漂亮數據」作決策政治人物為了競選。 就連提倡 社會主義 的政治人物與 社運人士也一樣;在政治人物部份一樣注重選舉, 而政務官決策呢? 他們接受了「正規的施政是追求總體經濟數據 」不過, 他們打算把錢花到「另外的」「社會福利」上。 我能說是懶嗎? 社會主義論者似乎不怎麼努力讓政府運用資源來產生國民的利益 -- 他們往往傾向放棄綜效、報酬率 而直接給錢(透過津貼、年金與保險補助); 但放眼歷史上各國發展,幾乎沒有一個國家是靠發錢還人民而茁壯的。 從上面企業內事業體的觀念來看, 重點是「讓每個政務官及公務員」清楚了解到自己的作業是為了國民帶來利益、 也讓國民了解、得以掌控政府系統內各部門「究竟為大家作了什麼」 乍聽之下好像「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但我不傾向這麼說;雖然實際上的確是這樣,然而這麼說卻很容易有弊病 -- 政務官太政治、決策太講求公眾印象而非專業和守法。 「公眾印象」不等於「公眾利益」 我們都不希望部門首長為了媒體與民調的傳言而短視、搖擺; 也不希望事務官跳出來抨擊政治人物或名嘴。他們的作為應該是追求「公眾利益」。 如果沿用企業管理的方法,我們可以對各部門進行「與民興利 比」建立一套數值工具 來評估、發佈;這是ok的,但是不夠的;而且因為效果不足,所以反而可能小過其弊病 -- 被有心人用來批鬥、謀利。 效果不彰的主因來自政府的股東 -- 國民。 一般民眾並不如企業的投資人這麼用心著力地去關注分析內部營運。 除了知識分子 -- 應該說,極少數的知識份子外, 多數的國民對政治的狂熱就像散戶一樣,政治不是他們的本業(股票也不是) 所以只是狂熱於表態、宣傳與被宣傳,而無法也不願認真地去分析數據或內情。 也因此「民意」並不是人民利益的優良指標 -- 這點和股東極力追求利益不同 要區別「民意」與「民利」的差異,既然民調 甚至選票 並不是優良指標 -- 我們最後還是得接受選票這個指標,因為它畢竟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定義。 我的看法是政府應該強化「公聽會」機制 比民調專業、比選舉即時、維持政府施政獨立的決策, 卻又能即時地讓政府調整「何為人民利益」; 同時讓有心了解的人民能在了解更多的資訊後,表達出「更符合其利 的民意」。 以 桃園機場特區為例;其吸引外商的利基,其實就是國家的資源地理位置、聚落效應、完整供應鍊、民主法治、與中國的文化關係、較便捷的行政流程 與 較低的稅賦,這些就像厄瓜多爾的「石油」一樣。 現在的施政者,我認為,他們並沒有將這些定義為「資源」;資源是有價的, 但他們並沒有去思考提供這些給外商的「成本」與外商願意為此付出的「價格」, 而單向地設想「要怎樣商人才會更肯來」 偏激一點的說法,如果最後國民並沒有從桃園航空特區得到好處,國庫、縣府沒有額外 稅收、外商只是把國內其他地區的廠房移入而沒有增加新的工作與產值; 所謂「建設帶來投資、投資帶來工作機會」一如EHM一書中提及的國家那樣並沒有如預期 的發生。這一切整個社會「並不是單純的沒賺到」 首先我要說「並不是單純的沒賺到」,那是不是有損失呢? 嗯..我把空氣中的氧吸走,對你有損失嗎? 沒有,氧在經濟學裡屬於「自由財」;上述資源當然不是自由財,不過 1. 如果上述資源不交給企業團體,對台灣社會有任何價值嗎? -- 和大陸很靠近,如果不給商人經商,會為民眾保留什麼價值嗎? 2. 讓企業使用後,該資源會減少嗎? -- 台灣的民主法治 會因為外商進入而減少嗎? 在地理位置、文化、法治 上,吝嗇幾乎對台灣人民無益, 而外勞開放稅賦 則具有討論和監督空間 -- 從個體經濟的角度來說,就是這些資源的「價格」問題 這就是為什麼政治人物會一不小心就把資源讓渡給外商 -- 在個體經濟學裡這稱作「剩餘」,也就是一項交易達成時,必然是雙方都認為 自己有賺到、(考量機會成本後)沒賠到;這時候雙方賺的就是「剩餘」 有議價能力的,就可以把對方的剩餘通通拿過來;比如說壟斷、管制, 讓對方付出「他所願意為此給出的最高價碼」 因此, 二。 我不同意所謂「掏空台灣」的說法, 事實上是台灣目前的確處於議價的弱勢,從企業的出走就可以看出來了。 除非你十分堅信有一天中國會垮台,然後全中國的外資會跑來求台灣讓他們進駐, 否則這些「資源」(除了稅收)留在台灣裡對一般百姓根本沒價值 -- 甚至土地的規劃也是,不開發就只是空地一塊、沒有產值; 我們能緊守的,就是這些開放的後續效應, 比如說 優惠應該只限於「在國內投資增額」的部份, 那種把國內其他廠關掉移過來的就不能給他優惠 -- 甚至可以讓他們為了避免優惠被減少而打消關廠的念頭 我們能追求的,也許可以成立獨立的公益法人機構,專責主動對特區搜集各項指標 向媒體、各級政府 與 社會大眾(透過網路或刊物) 發佈; 如「就業人口」「本勞外勞比 與 平均薪資」「企業管理階層本外籍比」「產值」 「稅賦」「租稅減免使用情況」「公益支出」「排碳量」「水電垃圾用量」「GDP貢獻度」 及其他「被宣傳、想像中應該從該專區得到的國家、國民利益」 EHM這本書帶給我的震撼是,原來在政策規劃階段所提出的預估數字可以這麼多元 -- 而事實上事後都沒有人有能力、有意願去收集來驗證; 於是導致顧問機構放心劃大餅的惡習。 因此,既然是一個目標產值破兆的經濟專區,我們需要一個專責的機構來驗證所謂 「建設(開放) 帶來外資,外資帶來工作機會」的說法 -- 由於沒有可信的數據反駁這個說法,所以我願意、也只好暫時相信它; 但我們也有質疑和要求施政者事後展示驗證的權利 同時,反向的,園區方也可以透過專案補助、委託該單位製作許多 「不為人知的好處」指標;比如說規劃「國際能見度」指標,分析「台灣」「中華民國」 因為這些廠商而增加多少曝光度。「產業影響力指標」「軟性國防指標」(因為外商而 降低被武力侵占的可能性) -- 當然,反對團體也可以作委托作負面的... 相對於上述觀點,我認為目前的政府太過「自卑」, 或者忽視了上述資源因價值而帶來(儘管不高)的「議價能力」; 而該政策的反對者也沒能有效的提出積極的提議。 以賦改會為例,大家都有各自的思維盲點、也都不肯讓步; 於是最後只能靠我認為不可靠的指標「選票」來決策 -- 執政的負責、當選的作主,不滿意的下次再換掉。 成立監督單位是一個中性的作法。 一則,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它在道德與邏輯上具有難以拒絕的立場 (適合反對者推動) 再者,投資者未必會將它視為負價值的「干預」 ( 不會因而心生卻步、和公會不同 ) -- 因為它只是觀察、不涉及特區的決策 而實際上能檢視企劃提出者 (政治人物、政黨 與 支持的企業) 的提議責任; 積極面上,甚至在將來可以促使這些人犧牲自己的一點剩餘來達成過去號稱的指標。 對於現在的執政者也是一個向反對者促銷該特區的潤滑油 「讓人民更清楚 桃航特區 為國民帶來了什麼好處; 讓 桃航特區 的經營者 和 政治人物意識到他們最終是為國民謀利 -- 而不是滿足區內企業要求、滿足政治壓力、或製作樂觀的數據。」 為了以上幾點效應、考量到現在執政者實際掌握國會表決權,我認為該委員會成員要不就 1. 併入桃縣地方選舉 (像美國人選舉法官一樣) 或全國選舉 2. 要不就規定由「國會的在野黨提名1/2、桃縣的在野黨提名1/2、開放社運學界提名、 總統圈選1/2」交由國會表決(會刷下名額的1/2)、總統任命。 (國會沒人過半的話,就依比例分那 1/2 吧) -- 簡單來說,掌握國會的人要把提名權讓出來給國會的在野黨、而桃縣的執政者也是, 因為他們一個是名單的最後通過者,一個是最直接掌控園區的人, 總統(執政黨)實際上握有提名權,但理論上也應該讓社會各界推舉。 這麼作也有助於國會表決,國會的過半者實際上掌握挑選成員的能力,把部份的提名權 讓出才能讓在野不用程度杯葛 -- 而超額提名則是保留國會過半者的實質表決權力 -- 並不是在野黨提的都要通過,可以刷掉不想要的。 well, 成員的應該是枝微末節,然而卻關係到日後該監督組織實際上為國人帶來的貢獻 那麼,該機構裡沒有特區的經營代表適不適當呢? 我認為是可以的 一則,該機構沒有實權,如上述,並不會給企業和特區帶來實際的箝制問題 二則,可以設置軟性的交流機制,例如彼此設計像「國會聯絡人」那樣交互駐派、 聯絡、說明 的位置來強化互信和了解。 這樣機構的設立,不但能提到對特區的監督機制, 也能提供 以特區為樣板推廣普及「公聽會」制度 所需的 充足資訊(已被搜集的數據資料)、與夠多又夠專業的關注(人員) 離開個案,再度談到公聽會的普及 政府能不能鼓勵人民上街投票呢? 以目前的主流觀點來看幾乎大部份的人都認為可以 (在沒有其他意圖的前提下); 那麼,我認為政府也應該鼓勵人民參與公聽會;就像買東西拿統一發票還可以抽獎一樣 和我差不多年紀的人都經歷過「大捕頭」的時代 -- 一支國稅局的吉祥物,一系列的徵文、活動、吉祥物和紀念貼紙; 其時統一發票不但可以兌獎,還有一個像樂透彩的節目,你可以把發票寄過去 參加抽獎,送「金條」 相較之下,政府單位、政治人物們對公聽會的召開幾乎都採消極態度 如果同意「政府」的定義是「為國民帶來利益」;且認同現有機制讓政府官員行事 可能偏離了該目標;那麼,與其像部份社會運動者認定政府無用論 -- 他們希望政府就是向富人收完稅發給窮人就好 (雖然他們也觀注教育文化,不過, 政府如果能把經費全撥到相關團體手中、再配合立法限制財團 那是絕對拍手的啦…) 不如強化政府「向定義靠攏」的程度 -- 讓政府的施政更符合「國民利益」(非 一時的民意) 在民主制度下,鼓勵人民提高對公共議題的認識, 讓選舉時的「民意」更接近未來的「民利」; 讓不同的、非資本主義的(文化、環保)的「國民利益」觀點可以被重視、協商, 不但能更加落實民主、也能提高執政者、公務人員 的民間滿意度 雖然政治人物喜歡把「苦民所苦」和「創造雙贏」掛在嘴上; 但實際上政務官和事務官的作業、他們心中對工作內容的「定義」 與 政治理論、人民期待往往相去甚遠。 中下級政務官這樣的作法,實際上不只給他們的「股東 --人民,帶來損失, 也為他們的「CEO」政治人物(有選舉壓力的)帶來困擾和風險 -- 因為溝通不足的結果,民眾很容易被較激情的政策反對說服, 而還沒準備好該怎麼說明、或不習慣面對質疑的公務人員就可能讓這種質疑擴大, 最後一項可能有利於民的政策反而因為「民意」壓向了政治人物而喊停。 推廣公聽會制度雖然在一時間會帶來「延長決策時程」「加重公務員負擔」的弊病; 但,長遠下來、有更可靠的決策機制後, 公務機關或立法單位自然會因為習慣該機制而修定作業方法來節省時程。 比如說公務員可能會調整工作模式,拿到資料、文件後不是坐在辦公桌前看, 而是直接找相關者一起討論,以確保、加速他的提議被公聽會通過的可能和速度 (事先知道反對者的觀點)。 台灣的人口密度很高,公共建設也很容易影響一般民眾、或被民眾發現; 同時政治人物和民間團體的號召力也因而加強。 人民對於政治「事不關己」的態度相較其他民主國家自然不會這麼重。 正面來說,這是更進一步讓民意直接影響政府的積極條件; 負面來說,公共議題被炒作的機會也因而大增 簡言之,要確定政治人物的決策不致於讓屬於國民的資源白白流失、無償被商人利用 而沒給國民帶來好處, 推廣「公聽會」的機制變成更常態、更普及,並鼓勵民眾參與 我覺得是利多於弊而值得推動的。 -- 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2.49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11/21 21:43 oodh:轉錄至看板 KMT 11/21 21:44 oodh:轉錄至看板 DPP 11/21 21:44 oodh:轉錄至看板 GreenParty 11/21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