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槍斃岡田救日本!!)
看板Policy
標題Re: [構想] 一個單位 兩個老闆
時間Wed Jun 9 22:51:35 2010
這件事情我大概可以回答一下
N年前在大學上地方行政專題探討的時候有專門上過這個問題
問題的關鍵並不是縣市重劃,而是地理特性的問題,
有的時候一條河流跨越兩三個縣市、一條道路穿過兩三個縣市
都需要跨縣市協調,也是為什麼需要上級單位或跨部門單位來處理這個問題
台灣的防洪治水問題會執行不佳,很重要的原因是在於放給縣市自己做
之前很多工作都是省政府處理,因此比較全面。縣市政府執行就有很多地方性的考量
偏偏中央部門又認為自己是規劃單位,不是執行單位因此又不接手就導致今天的狀況
要解決跨部門的問題有兩個方法
1.中央政府增設執行單位
2.成立新的類省級單位
以前我也提過,在之前法規上直轄市合併縣(因為直轄市階級等同於省所以可以轄縣)
這樣是成本最小的解決方法,也不用裁掉任何單位幾乎不用整併。不過我並不清楚
為何馬政府一定要用那個三都十五縣的方案?
現在來談縣市重劃,這個之前有討論過,不過問題在於政治問題,那個不是累積
共識的問題,而在於錢跟權的問題。
行政區域變動代表的是選區變動、戶籍變動、稅籍變動、社會福利變動,這些變動
不是說累積共識就可以解決的,另外新縣市的「名稱」也可以吵個很久。這都是要
花社會成本的,光三都十五縣都可以吵成這樣,大規模的縣市重劃恐怕只是更大的
政治戰場,不過從廢省開始本來就是政治計算的結果。
: → stevegreat08:縣市合併動作太小 應該要累積共識實施縣市重劃 06/0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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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32.146
推 oodh:怎麼併似乎不一定有差 就算有省級政府、下面沒併 省級政府一 06/10 09:38
推 oodh:樣可能把自己視為規劃而非執行單位 -- 事實上 地方會爭取這個 06/10 09:39
→ oodh:自治空間 這裡邊有經費和發包 06/10 09:40
→ houkoferng:過去,省政府就是執行單位,這個已經是事實 06/10 09:59
→ houkoferng:只有中央政府才是規劃單位 06/10 10:00
推 oodh:但那是過去 省的虛級化也是過去的事實 06/10 10:53
推 stevegreat08:話說 省能夠做的事 中央不能做? 我覺得之前版上說很 06/10 22:32
→ stevegreat08:多了 我還是認為重劃好 縣市協調是中央的責任 或者乾 06/10 22:32
→ stevegreat08:脆好好發揮區域委員會的功用 這比較實在.... 06/10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