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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結束,銀貨兩訖,提貨單備份存查 / 亮黃標記為 實體可審察項目) http://www.ma19.net/policy4you/female 壹、政策願景 保障婦女安全‧尊重多元發展 落實性別平等‧促成兩性共治 女性占人口半數,國家所有的施政都與婦女息息相關,社會所有的問題也都 直接、間接影響婦女的生活與權益。然而基於歷史和文化因素,長期以來性 別分工的結果,男性主導國家和社會的走向,往往不自覺地以單一的性別觀 點制定政策,未充分考量女性的需求,不僅限制了女性的發展,也阻礙了社 會的進步和創新。2008馬英九蕭萬長如果執政,政府制定政策將納入性別觀點, 以建立安全無虞、平等尊重、資源共享的社會。 貳、婦女四大困境 一、婦女安全保護不足 台灣的女性常在人身安全上,有莫名的不安與焦慮,而讓婦女最深感恐懼的 前三名犯罪,包含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民國96年 (下同)的調查統計顯示,高達七成以上的婦女,在外出時,有人身安全上的 擔心與疑慮。即使在家裡,暴力的恐懼仍在,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從民國89年 至95年,台灣家庭暴力的通報件數每年均大幅度的成長,從民國89年全年的 28,224件至民國95年全年,已躍升至66,635件,短短六年內增加近四萬件,目前 還有持續升高的趨勢。至於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數,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已從 民國90年的4,008人擴展至民國95年的6,651人,短短六年內,躍升近60%。 儘管被害人數高達6,651人,增幅達1.36倍。 而根據專家的估計,這只是冰山一角,實際發生的數字是目前通報數字的7至10倍。 儘管浮出檯面的被害人仍為少數,然而透過司法漏斗效應的過濾,真正性侵害被定 罪的人數則又更少,在民國95年只有1,727人。換句話說,好不容易浮出檯面的通 報件數,到真正定罪的比例,歷年來均只有1/4左右,其清楚顯示目前司法上的侷限。 至於性騷擾的惡夢,對婦女而言,仍揮之不去,根據婦女團體的調查,女性終其 一生有被性騷擾經驗的比例,高達八至九成左右,發生最高的地點為公共場所與 大眾運輸工具。至於在外出時,遭受性侵害、搶奪等犯罪,仍以女性為最大宗的受害者, 比例高達九成以上。 二、家庭職場兩頭操勞 儘管近二十年台灣的婦女運動蓬勃發展,在亞洲國家中名列前茅,然而家庭內的家 事勞動與照顧服務,仍是婦女最沉重的負擔與壓力,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台灣地區社 會發展趨勢調查,15歲以上人口每週家務時數,女性為16.68小時;男性3.73小時, 女性較男性高出4.5倍,連帶的休閒、運動、進修的時間,也比男性平均每日 少47分鐘。照顧老年人、兒童與身心障礙者依然仰賴婦女一肩承擔,政府目前介入 的極其有限,包含平價托兒所稀少、照護支持系統及替代性照顧服務嚴重不足,這 均使婦女面臨更大的生、心理壓力以及社交限縮。至於在工作部份,婦女依然面臨 家有後顧之憂、職場必須全力付出的雙頭困境,此外,不友善的職場環境、創業條 件不足、彈性就業機會少,均是婦女無法充分就業或創業的最大困難。 三、弱勢族群不受尊重 弱勢族群諸如原住民、單親或老年等特殊境遇的婦女,面臨經濟弱勢、資源運用能 力不足等困境,亟待協助,而民進黨執政後,台灣經濟的衰退對她們更是雪上加霜。 此外,近年新移民女性在台人數增加,民國96年9月底共計有396,133人,將突破 40萬人,其中以大陸籍和東南亞籍居多,由於其身分的不利處境,這些婦女在台 灣發展極為不易,不僅亟需合法工作機會,幫助家庭,而且需要融入本地文化, 以利生根發展。然而,目前民進黨政府不論對待本國籍弱勢婦女或外籍配偶, 雖有零星的支持協助,但法律上的歧視、資源配置不當、相關服務方案無法有 效開展,致使無法營造友善的多元尊重環境,共創多贏。 四、培育婦女人才不力 有關政治參與部分,目前張俊雄內閣,女性閣員只佔13.6%,有違當初2000年 民進黨總統大選時,「內閣成員女性比例,提升為四分之一」的承諾。至於其他 公務人員的部分,只有36.9%是女性,職等越高,女性的比例越低,顯見女性在 公部門的升遷拔擢,居於劣勢。而基層婦女參與各級政府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比例, 也明顯偏低,離兩性共治共決的理想,尚有極大落差。 參、具體主張 兩性是否平等,已成為國際社會檢驗各國文明進步的重要指標。為使台灣女人樂活, 我們必須掃除「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在立法、政策上全面納入「性別主流化」 理念,早日實現兩性共治理想。 馬蕭的婦女政策主張如下: 一、打擊對婦幼之重大暴力犯罪,刑期加重至1/2 全力打擊針對婦女兒童少年的重大暴力犯罪,觸犯者刑期得加重至1/2,未修法前 從重求刑。針對性侵害犯罪高危險群受刑人之假釋應嚴格評估審核,並得不予核准。 性侵害受刑人在假釋或刑滿出獄後,應進入專業機構接受強制治療,出機構後並 強化社區監控機制,以積極防止其再犯。 二、保障老弱婦女權益,推動「家事事件處理法」 肯定主婦對家庭的付出與貢獻,家庭主婦應為自主之個體,有權獨立享有各項社 會保險及國民年金給付。推動婦女自力/脫貧方案,提供老弱婦女照顧、就業、 住宅、教育與其他生活福利措施。另應推動「家事事件處理法」,讓法院處理 家事事件,邁向專責化。 三、女性政務官比例達1/3,設置性別平等專責單位 全力培植婦女人才,逐年提高中央部會女性政務官比例,四年內將調高至不少於1/4, 八年內調高至不少於1/3,以充分保障婦女參與行政決策的機會。中央政府將設置 性別平等專責單位,並於政策規劃、執行、考核以及編列預算時,納入性別觀點。 四、放寬外籍與大陸配偶工作資格,嚴禁歧視待遇 放寬外籍與大陸配偶工作資格,修正「保證人」及「保證基金」等不合理法律 及其規定,並嚴禁各種歧視與不人道待遇。此外,亦應提供外籍與大陸配偶接受 成人教育的機會與相關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適應本地生活。 五、四年創造10萬個婦女就業機會 為促進女性充分就業,每年提撥「婦女就業補助金」,提供婦女各種免費就業訓練 及獎勵雇主雇用婦女,以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預估4年可創造10萬個就業機會。 六、每年提撥10億元協助婦女創業 為協助婦女微型創業,政府每年將提撥10億元作為「信用保證基金」,並放寬現 行不利婦女貸款條件,對有意創業婦女給予零利率貸款。貨款金額由現行每名最 高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另將設立「婦女創業諮詢陪伴制度」,免費教導婦女 撰擬創業計畫以及相關營運之輔導與訓練,以降低婦女創業障礙。 七、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育嬰假夫妻合請二年 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中「育兒津貼」、「彈性工時」等規定。育嬰假改為 夫妻可合請兩年。子女兩歲前,父母育嬰假期間可維持六成的薪資替代水準; 父母未就業者可領取每月5千元育兒津貼,至子女滿兩歲為止。「兩性工作平等法」 之各項規定必須落實,消除所有不利女性招募、甄試、升遷等就業障礙與歧視, 同時應營造友善的職場環境。 八、維護女性身心健康,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 政府應建立性別建康指標,降低癌症與慢性疾病對婦女健康的威脅, 檢視並改善女性健康過度醫療化現象。建立兩性健康體型觀念與體能 活動,促進不同年齡與族群的婦女身心健康,減少憂鬱和自殺問題。 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由社會共同承擔婦女生育可能風險,對因分 娩導致產婦或新生兒造成機能障礙者,給予適當照護。 九、培訓婦女人才,確保教育資源公平分配 普及性別平等教育,全面檢討並改正在教育及訓練機會的性別歧視, 鼓勵女性學習非傳統行業及參加體能活動。培訓女性領導人才,鼓勵女性 發揮潛能,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另開拓婦女多元學習機會,縮短女性數位 落差,提昇婦女使用資訊的能力。 十、改善婦女休閒運動環境 整合社區、學校、公私立機關等休閒資源,提供婦女多元、便利與平價的 休閒活動機會,提高女性對休閒運動設施的可及性和使用率。另對於公共 休閒、運動、文化、教育、衛生及交通等設施,應考量女性需求,並改善 生活環境的安全條件,以減少搶劫、性侵害及性騷擾等發生比率。 十一、發展社區服務與照顧產業,制訂「家事服務法」 協助民間機構發展社區服務與照顧產業,如社區廚房、健康食堂,照顧及 托育、托老服務、喘息服務等,輔助家庭照顧功能,善加利用女性資源, 創造工作與創業機會。制訂「家事服務法」,保障家事工作者權益。 十二、培植婦女在地組織,開拓女性國際視野 公開宣示並遵守及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radic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 培植婦女團體參與在地社區公共事務,並培育女性國際事務人才, 協助婦女團體加入或成立國際組織,以促進與其他國家婦女團體相互交流, 連結國際組織,發展在地行動。 -- 國家研究院->政治小組-> policy 政策板 █▆█▆ 遠離對政黨人物偏好 █ ◥ █ ◥ 追尋「什麼對人民最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8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