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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之銘言: : : 我認為一個制度一定會有缺陷,假如用制度層面來解決的話 : : 就需要用另一個制度,但凡是制度總有缺陷,再用另一個制度解決 : : 如此循環下去就造成無窮論證,這在邏輯上是不成立的 : 那除了靠制度制裁,提高貪污的成本與風險外, : 你認為有更好的方式能杜絕貪腐的問題嗎? : 如果這個問題並沒有解釋,那徒靠夭 : 『制度下總是會有缺陷,而缺陷的制度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 『在有缺陷的制度下,實質貪污的行為不一定違法,不違法便不叫貪污,如何法辦?』 : 這樣的反駁有其建設性嗎? : 進一萬步說,既然制度沒用,人也會因自私都會在制度設計一套暗門 : 或在行為上消極不進行改革,甚至抹殺想要改革的人 : 那擺爛就好了嘛 : 這不是給你扎稻草人,但你的字理行間透露出這樣的氣味 : 結構與制度的問題的確是非常難以根絕的,但我們在制度設計上卻可以利用 : 1.法規改革2.社會壓力3.司法調查與裁量 : 除消極的把貪污之洞越縮越小,積極面也可以藉公務員加薪,獎金制度或相關福利保障 : 使公務員不必只能從非法的貪污回扣手法,就能得到物質上的滿足。 : 這樣在制度上的變革也無法改變貪污之行為與現況嗎?我認為並非如此。 講白一點,法由我定,把政治拉近來還可以不遵守 裁判可以被我影響,我又是遊戲制定者,妳拿什麼跟我鬥?? 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用選票來制裁或者期待一個虛無的事件 例如政治鬥爭中輸的那一方也許會被抓 再者只能靠著政治人物本身的覺醒,最有效的,最直接的還是選票 : : 我認為應該檢討的是 : : 這種候選人為何會上台,政黨為何會提名這種人 : : 光從制度面來講根本無法解決,只是讓貪污型態不同罷了 恕刪,對史達林的俄國共產黨歷史不熟 假設台灣的貪污 1.有爆出來 2.沒有爆出來或是被壓著 假設是一的話那那一些政客可以用各種政治手段避免或化解 通常被抓的是政治鬥爭失敗,或是所做的行為罪行重大 (但貪污根本也還好應該不到重大地步) 假設是二的話那只要加強監督機制就可以了 除非人民絕對挺檢察官,要不然更高層受益查辦或嚴辦到底,不過這可能又是一段政治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56.242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220.228.156.242 (03/24 21:42)
midas82539:人民也是有武裝與推翻政府的力量這最後的選擇的.... 03/24 21:59
midas82539:雖然這是學界最不想討論的選項,然仍是個選擇(菸) 03/24 21:59
midas82539:此外也可以利用體制外的武裝力量進行鬥爭與恐怖刺殺 03/24 22:03
midas82539:人民是可以武裝,武裝就會有對抗政府腐敗的力量 03/24 22:04
oodh:討論政策 有助於傳播「了解政策」的習慣和對其重要性的認知 03/24 23:13
oodh:因為討論過的人 有自己的見的 會跟別人分享 ; 在政治人物言 03/24 23:13
oodh:詞之外 還有自己的看法的話 就更不容易 純然跟隨政黨人物的 03/24 23:14
oodh:論述走,也更容易 當政黨人物做不好、立壞法、立法怠惰 03/24 23:14
oodh:或提名不當人選時 給以批評 而不再相挺; 在民主票選的制度下 03/24 23:15
oodh:佐以媒體、反對黨監督 和公投制度,政治人物想要靠你所說的 03/24 23:16
oodh:「規則我定我來玩」 來謀私利 會越來越難 -- 應該說 人們關心 03/24 23:16
oodh:熱衷、深究 的議題裡 要謀利會難很多;目前大部份的人對政策 03/24 23:17
oodh:還維持「概念性了解」的習慣 所以還會被兩肇說法搞得不知所措 03/24 23:18
oodh:但風氣改善後 勢必情況會好轉 03/24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