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又是以台北看台灣嗎?
※ 引述《stevegreat08 (雨燕)》之銘言:
: 我覺得台灣必須好好思考一下:
: 草根民主或許有他的優點
: 但是在台灣 草根民主 往往淪為綁樁 買票
買票主要的功用在催自己的票,而不在買對手的票
綁樁主要是樁腳養成,這和派系脫離不了干係,派系的問題在下面有說了
: 我不是說 鄉鎮市長民選我不喜歡
: 而是相較而言 現階段我較支持官派
: 因為地方層級太多 要徹底執行政策有他的困難
在怎麼簡化行政層級還是有一樣的問題
: 況且馬英九也好 謝長廷也好 呂秀蓮也好 都想要整併縣市
這是因為台灣的都市外溢的太嚴重了
反而行政和計劃上疊床架屋,沒辦法做有系統的規劃
: 我覺得或許應該先將鄉鎮市長改為官派(至少五都如此)
在幾個大縣上有的鄉鎮隔了好幾公里,而且是杳無人迹的那種
他們自成一個生活圈,要由縣長派人統治他們可能會有問題吧
: 然後整併鄉鎮市區與村里之後 以人口多寡設置區
: 三都十五縣加一的構想 雖然我覺得很不專業
: 卻是可以先一步的作為未來第二波 第三波的整併
: 而且為了能夠更加促進地方發展 以及讓基層人民學習行政自治
: 因此 我覺得經濟區域發展應該要土地大些 容納大城市
一個國家的發展和開發不應該只是在大城市而已
也不該以城市看國家
相反的應該從人民的利益著手
行政區的大或小和人民的利益無直接關係
但行政區越大那人民需要辦公會越不方便
: 而為了政治自由 應該將區域改為較小 然後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
: 由人民自行選舉財稅 治安 交通 教育 社會服務 衛生等執行委員
: 讓他們握有立法與行政權 換句話說 就是仿效瑞士的自治模式---委員制
瑞士委員制不是這樣的
: 當然以上想法 改革幅度太大 而且需要訓練
: 因此我認為現階段由縣市官派 然後鄉鎮市長須依考試而來
: 村里則漸漸廢除 只保留治安 基礎教育 與社會照顧功能
: 等到未來縣市整併的差不多 或許呂版 或許長版 或許九版都好
: 再完成鄉鎮市整併 最後才開放行政自治 讓人民學習真正的民主
所謂的民主,並不是上對下的教育
而是下而上的一種團體決策和自治
上對下的教育那叫做意識形態的灌輸
ps: 你可以想想你週邊的人和你自己對自治的看法,還有在生活上對週邊事物的看法如何
或者是他們對於自治觀念到底是什麼,這才是決定一個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元素
: 我很希望未來台灣地方層級改為真正的三個政治層級
: 第一級地方設置官派的區域行政長官 仿傚日本的區域委員會
: 讓各地方政府代表與與人民代表 以及專家學者共同謀畫區域發展
所謂的專家代表著權威,從另一個角度看和民主是有衝突的
: 第二級地方則設置首長議會制 負責實際的地方自治工作
: 第三級地方則設置社區委員會 負責政務的推動與反應基層
: 然後各級地方法院也讓同級地方階層的人民參審 慢慢推行司法工作...
: 總而言之 草根民主我很支持 但是只徒具外表的 我卻不很支持
: 選舉不是民主的判斷方式 而只是一環 讓人民心聲傳達出來才是真民主
: 因此就目前台灣推動地方改革與地方的風氣 鄉鎮市長官派是我現在較支持的
問題根本不在廢掉鄉鎮市的自治
而在於人民的民主素養
我舉一個實際的例子好了
單一選區立委減半,立委的素質有變好嗎?
還不是一堆黑道立委?
而每一個縣市的鄉鎮市歷史經驗和生活圈外加生活模式可能會不相同
PS: 臨海鄉鎮的居民大都以養殖魚業維生和山上的居民以高山農業維生,這兩種生活型態
不怎麼相同吧
再加上華人文化以家族為首的傳統仕紳加上江湖的俠士( 現在則是叫做黑道) 綜合體
所形成比較特殊的政治文化也叫做派系
而派系真的那麼差嗎?
我的看法是一個縣市要分配資源時,若是某幾個鄉鎮團結起來,其他鄉鎮各自為政
那麼整個縣的資源必定會被團結的鄉鎮搶走
要防止這種情形,必然要組成另一個派系來對抗
而派系形成的地方政治惡劣,那麼應該問的是為什麼選民會放任他們讓他們這麼惡劣?
從另外一個角度上來看,政治沒有一個是不黑的,端看運作者和人民能否接受而已
而都市當然沒這個問題
都市的生活圈一體,文化一致,行政上不可分割,當然就沒有派系這東西,著重的焦點
就是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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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區長官派之所以可行是因為,都市的文化和生活圈是一體的,
多了分區的自治組織反而是疊床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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