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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向曾文水庫提出國賠要求(摘自蘇煥智縣長噗浪)
蘇煥智
20090816
這次八八大水災造成台南縣大淹水,雨退了水仍不退的原因,
是曾文水庫洩洪造成曾文溪溢堤及破堤的結果,曾文水庫自
8月8日晚上10點剛開始時每秒洩洪450立方公尺,到了晚上12
點就提高到每秒6256立方公尺,最高達到每秒8277立方公尺,
然而曾文溪的保護標準才僅約每秒5000立方公尺左右,如玉豐
橋段才每秒4800立方公尺,這麼大的洩洪量,造成曾文溪溢堤
,進一步造成沿線五處潰堤,大內鄉在”蒙正”“新中段”,
官田”渡仔頭“,善化“胡厝寮”及官田”西庄葫蘆埤”等五
處潰堤,造成28人死亡,因此我認為水庫管理單位應負起國賠
責任。
雖然我同意曾文水庫此次洩洪是必要的,否則有潰壩的危險
,但是因為水庫洩洪太多太快,沒有給人民充分的告知及應變時
間才導致此次這麼多人死亡,這與長期以來水庫管理方式粗糙不
思改進有關。而且就算水庫管理單位沒有過失,但其洩洪結果仍
造成台南縣民大量的生命財產損失,對於這些損失也應負起責任
,此即為法律上的「無過失結果責任」。
因為曾文溪是中央管河川,負責的單位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
河川局。曾文水庫每次颱風一來就洩洪,一洩洪就淹水,淹水縣
府就必須給淹水戶救助金,水庫管理單位卻不必負責,導致縣府
也變成受災戶,我上任縣長已第八年要求中央政府能一次把堤防
蓋好卻總是牛步化;我們也建議編特別預算一次編足,儘快興建
,但中央仍不為所動,在這次大規模嚴重淹水後,我想告中央政
府國賠,也許不得不如此才可督促其儘快編足預算來徹底解決此
一長年的痛。
協助死者家屬提國賠的主要目的,主要是督促水利署能澈底
一次解決曾文溪尚未興建的堤防、背水堤及抽水站,不要讓大家
一再受淹水之苦。另外洩洪通知是水庫當局必備的責任,並且仿
效防空警報的「警報系警報系統」,一旦洩洪時即在水庫中控系
統按下警鈴讓曾文溪沿岸各鄉鎮、村、里及低窪地區自動警報廣
播,並依洩水量多少而調整其信號,以加速人民進行撤離!縣的
被通知及通知鄉是補充性的功能,不能與洩洪警報混為一談!
對於洩洪的管理,應更具科學管理的方法,例如進水量應在
水庫上游各個入水源設置監測器,並對水庫集水區在未來幾小時
的下雨量作更科學的預測,如此才能有更精準的洩洪管理系統及
設施發展出來。寧可讓人民白白被淹死,卻不深入探求更科學的
方法,正是國家不能進步的原因。國賠的訴求就是要督促行政院
儘速發展出更精準、更科學化的洩洪管理系統及設施!
所以設施不當的國賠責任不限于「過失責任」,亦即不限于
有人為過失才需負責,對於設施的瑕疵、操作而導致人民生命死
亡,國家應負起造成損害的「無過失結果責任」,與人為過失兩
者應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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