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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從以前到最近一直感覺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 都在隨便亂花納稅人的錢甚至舉債消費(用未來子孫的錢) 做一些對社會生活提升沒幫助的事情 看到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在經費執行方面 常常把錢拿去亂花 拿去亂辦活動 例如 一些 里民活動 亂放煙火 公園認養人 之類的 事後還舉辦大型摸彩 等等 這一些活動花的都是大家的納稅錢 而且這一些活動也都是一次性 並沒有後續的成果 且無法跟目前或是未來的一些建設做結合 以達到乘數效果 而這一些活動事後 根本沒有東西可以去稽查 如果是土木建築 事後還可以調查土木結構物是否有偷工減料 那如果是什麼XX祭 煙火節之類的 煙火放完怎麼查的出來 假使說要放1000發 結果只放800發 事後放完 要去稽查誰知道煙火放多少 是不是真的有放1000發 因為證據已經不見了 而這一些活動卻是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的最愛 馬上可以看到成效又沒辦法做事後的稽查 對於這一些也只看到大家的錢就這樣白白的亂花不見 似乎錢不是錢 對於那一些政府高官以及民意首長真的就是這樣 那些錢不是錢 尤其快到選舉時 活動特別多 美其名都是為了讓大家有娛樂其實卻會讓人有想到選舉造勢之實 不知道這是否是另類的賄選 尤其又是拿大家的錢所辦的活動 這一些活動幾乎都是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說要辦就要執行 而這一些幾乎只是讓某些特定人圖利 以及增加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本人的聲望 無看到一些實質的益處 更弔詭的是 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還打著名號說 這是順應民意辦事情 民眾要求政府要這樣做 才表示本政府以及本代表有在做事情 是不是民眾要求也只有他們知道 請問各位有要求政府要去辦那一些不知所謂的東西嗎? 關於這一些活動 其實不是說不可以 但是一定要有所謂的產值 並且跟一些東西做垂直左右的整合以及未來的規劃 這樣文化產業的整各產值才有辦法生根 有了文化產業生根茁壯 這樣花的錢才有乘數效果 才有辦法錢滾錢並且賺更多的錢 而不是亂花錢就說文化產業已經生根了 這一種說法比騙小孩還好騙 以前台灣經濟好景氣好的時候 錢多多 辦這一種活動可能只是小錢不痛不癢無所謂 但是現在經濟差景氣爛 一票人大失業 整個錢都變的少少 政府高官以及民意代表居然還把錢拿去這樣亂搞 怎不乾脆把錢拿去送給失業的人還更實際 或是說把一些很多的小錢(積少成多) 都拿去振興產業 技術升級 可以達到錢滾錢的乘數效果 這樣不是對大家更好 畢竟有錢後 才會有所謂的娛樂 吃不飽了搞娛樂根本沒什麼效果 只是增加浪費 更何況這一些活動 是不是有需要或是真的順應民意真是一個好問題 希望大家能夠多多思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84
shaka1aka:政黑文 04/23 10:08
suwilliam:與政策無太多相關的政治議論文~10分鐘後未修即刪除備份 04/23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