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ightcatman:我說過了 請不要用太超過的詞 本文刪除 02/07 09:33
※ 引述《bullfrogtwn (牛蛙)》之銘言:
: 公投的提案需經過千分之五的選舉人提案
: 連署則需要百分之五選舉人連署,
: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高,
: 但是如果自己要找這麼多人連署和提案,應該也具有一定的民意。
腦殘公投代表的民意是啥?
: 光要找這麼多人連署我想就不容易了,
從那裏知道不容易了?
我倒是覺的很容易
如果不容易的話
就不會成立那麼多腦殘公投了
: 再設立保證金制度可能就沒這麼必要。
: 一般選舉的候選人有保證金制度是因為只要有被選舉權就能出來選,
: 所以才要加個保證金的制度。
那腦殘公投的錢誰要出啊?
公投只要提案成立就得出來舉辦了
誰來為那些不過半的腦殘公投負起責任啊?
每個都只想借由公投操弄人民
一堆人只要看到公投說投就對了
管他內容去死
反正公投要投啥不重要啦
只要有投就是民主啦
這就是台灣式的"腦殘民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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