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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llfrogtwn (牛蛙)》之銘言: : 公投的提案需經過千分之五的選舉人提案 : 連署則需要百分之五選舉人連署, :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高, : 但是如果自己要找這麼多人連署和提案,應該也具有一定的民意。 腦殘公投代表的民意是啥? : 光要找這麼多人連署我想就不容易了, 從那裏知道不容易了? 我倒是覺的很容易 如果不容易的話 就不會成立那麼多腦殘公投了 : 再設立保證金制度可能就沒這麼必要。 : 一般選舉的候選人有保證金制度是因為只要有被選舉權就能出來選, : 所以才要加個保證金的制度。 那腦殘公投的錢誰要出啊? 公投只要提案成立就得出來舉辦了 誰來為那些不過半的腦殘公投負起責任啊? 每個都只想借由公投操弄人民 一堆人只要看到公投說投就對了 管他內容去死 反正公投要投啥不重要啦 只要有投就是民主啦 這就是台灣式的"腦殘民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3.68
nightcatman:我說過了 請不要用太超過的詞 本文刪除 02/07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