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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保險業務,今天交寄一份掛號,保戶己填了資料在上面,有個人資料, 所以我認為不能算是印刷物,因為之前看到行政院決定書 http://cake.ey.gov.tw/content.asp?cuitem=25497&mp=21 強訊郵通被罰時提起訴願但被駁回,駁回原因是上大所運送的信件中, 有信用卡帳單,有個人資料,就算是印出來的,也不能算是印刷物。 最後我仍將這信作一般信函處理,65元(如果是印刷物是40元) 那位保險業務說這麼多年第一次付這麼貴的,氣呼呼地走了... 請問大家,有個人資料的東西,到底能不能算是印刷物?我的作法錯了嗎? 我好怕明天又接到一個申訴... -- 現實,讓我不得不向命運低下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74.152
kery0129:沒錯啊 空白保單或是簡介DM才是印刷物 10/27 00:19
AHJKL:不是 10/27 00:51
Desirefly:http://ppt.cc/OzMk 印刷物與其他有關郵件適用對照表 10/27 18:55
Rutine:下回要不要請他買便利袋? 10/27 19:20
AHJKL:包裹不能裝通信性質 10/27 20:31
shalu:包裹不會有人抓 實務上 請客人這麼做 基本上不是大宗也少有 10/27 22:14
shalu:人在抓印刷品與否 說真的 搞那0.5真的會滿煩的 10/27 22:15
shalu:還有 照規定做 是怕三小朋友申訴? 請快點走出來吧 你是最棒 10/27 22:16
LOVEWBIBI:拿出規章跟他講,他如果又不爽..直接跟他說: 那是別人可 10/27 23:09
LOVEWBIBI:已讓你這樣 照規定不行! 也是保護自己啦 10/27 23:10
LOVEWBIBI:我主管也是說有寫字的保單就不能是印刷物阿 10/27 23:11
LOVEWBIBI:我覺得原po不要陷入客人說的話當中 工作就是照規矩來!! 10/27 23:12
Barbiel:保單本來就不算印刷物 10/28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