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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國中老師有提醒到, 寫信時,信封的寫法是提供郵差的資訊, 所以要從郵差的角度來寫。 除了寄件人地址,收件人地址要寫詳細清楚(包括五碼郵遞區號)之外 對於收件者,如果是個人,最好能加上先生或小姐的稱謂, 若是一般社會稱謂(如老師,教授等等)也可以, 這樣郵差在投遞時也會留意"收件者是何許人也", 如果是在某機關組織內服務,則將該單位詳細寫出, 機關單位的收發室收到後,要再分發也很方便清楚. 如原po只是寫到大的單位名稱的話,假設單位有分部,或是推廣部,或是○○中心的話, 我想這封信儘管郵差投遞成功了,但收發再分時,就不能確保何時會到收件者手上了. 所以建議收件人的寫法應是: 10617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國立臺灣大學 ○○處/室/系所 ○○○ 先生/小姐/教授/主任 收 會較完整又清楚唷 若是掛號信的話,最好加註收件者與寄件者的電話 ※ 引述《t0131 (肉絲)》之銘言: : 請問假設我要寄信到台大 : 地址應該要寫"10617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還是直接寫"10617國立臺灣大學" : 不知道兩種方法哪一種會讓郵局那邊比較好處理?? : 我倒覺得直接寫學校名字簡單明瞭= =不知道實際上是不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8.67.127 ※ 編輯: jizen 來自: 36.228.67.127 (09/26 03:50)